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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


  令我吃惊的是老酒头,总是坐在一边看着她。他把之前皱巴巴的褪色长衫换掉了,换上了纺绸褂裤,袖口拖出一节银表链,周身上下斯斯文文,看上去也就二十来岁。

  他看丁玉兰的眼眸里,满满是十几岁少年那样的青涩,一点都不像我印象里从前老酒头的样子。

  要说唯一还有点像以前的老酒头的,是他高兴起来还爱哼那么几句。

  “当年苎萝村春风吹遍,每日里浣纱去何等清闲……”他老婆隔着柜台白他一眼,他连忙清了清嗓子,“上到吴宫承欢侍宴,都为的图宠爱列屋争妍……”

  他老婆“噗嗤”一声笑了,伸出一根水葱般的手指点了点他的脑壳,又羞红着脸低下头。手腕上叮铃脆响,是他们结婚那天老酒头送给她的银铃铛镯子。

  我看着这样的场景,总觉得婚宴上的那个老酒头,像是我做的噩梦。

  镇上不少单身汉十分眼红老酒头,问他怎么娶到的美娇妻,他就傻笑看着他老婆,他老婆抬头莞尔一笑,说是那天她去买花,他没长眼地走过去,撞到了她右肩,右手的花也残了几枝。

  她一伸手把他拽回来,指着零零落落的花正要理论,他挠了挠脑袋,把残了的几枝花枝拿了过来,倒了点酒,点上火。她当时觉得这人一定脑子有病吧,就准备转身走,结果“噗”一声火里蹦出来一朵好大的玫瑰花。

  “后来呀,我才知道那是他准备好了的,在手心里攥了半天,花瓣都蔫儿吧唧的。”她说这话的时候笑眯眯的。

  老酒头挺不好意思地低着头,“我……我算过时间的,我是走到你家门口才把花藏进手心的,谁知道刚好那时候你不在家。”

  单身汉看着这场景才知道为什么人家有老婆自己只有手,叹了一口气打壶酒回家消愁。

  老酒头酿的酒本来就好喝,丁玉兰给人舀酒的时候姿势又实在是醉人,所以镇上不论谁家办点小筵席,都爱去老酒头的铺子打上几两酒,遇上什么大事了更是另说,没几年老酒头就盘下了旁边的店铺,住的地方也扩开了好多。

  我大了,考到了外面的公学,每年也就回来两三次。

  不知道哪次回来的时候,老酒头的铺子就已经占去了两三个门面,柜台也不再是他和他老婆,而是雇了专门的账房和酒娘。店铺后面的蓝布帘换成了厚重的木门。问账房,账房说掌柜的不住在后面了,住到旁边的小院里了。

  我走到旁边的宅子门口,一间不大不小的院子,高墙黛瓦,里面传出来小孩子的哭闹声。

  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低下头准备走,大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穿短衬衫的中年男子拎着一包东西走出来,抬头看到我突然乐了:“嘿小子放假啦,回来过年啊?大中午的吃了没?来来来进来吃饭,今个儿家里烧河鲜。”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个微微有点发福面色红润的中年男子,是以前的那个总让人觉得有些皱巴巴的老酒头。

  桌子上摆了几道油光光的菜,色泽鲜亮,很是赏心悦目。

  丁玉兰比以前好像丰满了些,棉布衫的袖子高高卷起,一手抱着孩子,一手叮铃桄榔地收拾着些账本算盘。老酒头把我摁到桌边说,“还有最后一道炒河蛤,几分钟就好。”

  老酒头背对着我熟练地挥动着炒勺,时而将锅微微抬起震动两下,让锅里的河蛤发出有规律的好听的哗哗声,他随手拿起一小瓶酒,咕咚咕咚往里面倒了将近一半,锅里面蹿起一点蓝色的火苗,像是之前他做的“疏枝横斜”。那样的熟练程度让我怀疑他以前就一直都会做饭,只是懒得弄而已。

  不夸张地说,那是我吃过的最鲜美的一顿河蛤,老酒头用的自家的黄酒去腥,酒的度数低又没有酒味儿,实在是很讲究的一道菜。

  几杯酒下肚,我拉着嗓子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现在还做灯么,我还记得我小时候,上元节,你给我做了一个绿色的灯,灯罩还是你自己画的,那时候你手可巧……”

  他温和地笑了一下,从屋里拿出来一个盒子,里面装着一个刻章,我拿起来看了看,章上刻着阴文的“拾花煮酒”,是当年他自己刻的。

  “咋,送我?”

  “那啥,反正我留着也没啥用了,兴许你能用上。”

  我手指搓着那个章面,不知道说些什么。

  再后来我在外面,很久很久都没有回去。

  再次回去是我爹的七十岁寿宴。

  我们老家那边,老人家别的生日可以不做,七十是喜寿,又是关门口的一劫,所以必须要大摆筵席。

  我爹人老了,精神倒还好得很,听说前两年家里盖楼房,我爹还亲自上墙头下楼梯的,一点不知保重。

  他看我进门批头就是一顿吼:“臭小子,这么多年不着家心里一点爹娘都没有!”

  边上的姑姑婶婶就劝着:“他在外面打拼也是为了你们二老啊,你看逢年过节,哪次少了礼数。”

  老爹鼻子“哼”了一声,我站在他面前诶诶应声,心里有点想笑,又有点泛酸。

  “你去老酒头铺子里打点酒回来,这么多年,还是他家的酒最好喝,咱爷俩也好多年没见了,这次好好喝一杯你再走。”“诶。”

  我往老酒头的酒铺方向走过去。

  这么多年了,周围的街景好像从来都没有变过,比起周遭的天翻地覆,这里老旧而平静得有些不合常理。

  远远地看到那个熟悉的店面,老酒头的铺子感觉没有以往热闹了,少了点活泼的生气。我走到跟前,发现柜台里又变成了他一个人。

  乱糟糟的头发,一袭皱巴巴的长衫上沾着点点酒渍,腰间挂一个酒壶,靠近他的时候能闻到他周身散发出浓烈的酒气,就好像是他娶丁玉兰之前的样子。

  这些年,他好像越变越回去了,甚至比那时还要不修边幅一点——至少那时候的他眼光炯炯,配着郎当的装束显出一丝年轻的流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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