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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枪缘。


  坷垃这种人在康大功的年代是一种特殊的人群,每个村都有这种人。首先他爱好耍枪;第二,一年四季无论什么庄稼成熟的时候,他们都是看庄稼的,这种活儿在大集体时代是比较轻松的;第三,当康大功这种人需用的时候,他们立刻没有了亲戚朋友,枪口可以马上对外,他们跑得可快。这种需要不是像薛老喜的用处,说的明白一点,他们是当时农村的“警察”,比薛老喜的级别要低。当时,谁给大队干部发生了争执,或者村子里遇到了有人打架、有人违法乱纪往派出所里送的时候,都是这种人上绑绳,端着枪一路送去。

  大集体的时候,靠近村边的庄家地时常有猪和鸡子之类的畜生进去糟蹋青苗和粮食,一个村子总有几块儿这种地,叫“鸡叨猪拱”的地。那几块儿地总是要减产的,解决起来也是很困难的,但苏家屯一度就杜绝了这种现象。

  地边儿附近人家的猪和鸡子进地的时候,开始无论谁见了,都会拾起地上的砖头瓦块朝那畜生扔去,把它赶出庄稼地。后来时间长了,人们都麻木了,反正不是自家的庄稼,况且用砖头瓦块扔人家的畜生,让人家看见了都有点得罪人的感觉。

  坷垃的作用就是在那个时候产生的。有一天,康大功让薛老喜把坷垃叫到苏家祠堂对他说:“你以后就是咱生产队‘看庄稼’的人,山上山下的庄稼地都是你的责任区,一年按一个棒老力记工分”。

  看山上的庄稼是很轻松很风光的,坷垃时常扛着他那“土装”枪在山上走来走去,山下的人和山上的野兽见了坷垃都躲躲闪闪的。

  让他不轻松的是每一年的青苗期,那鸡子和猪是最爱吃青青的麦苗和玉米苗的,开始他也是拾块儿地上的砖头瓦块扔它们,但他总是击不中要害,那鸡子和猪好像是认识他,凡是坷垃一出现就“哧溜”一声开溜了,跑的远远的,又在那远远的地方吃起青苗来。

  坷垃后来便挥舞那杆土装吓唬那些畜生,但那畜生都不认得那是啥玩意儿,照常的吃。再后来坷垃就开枪,他用石灰面儿代替钢珠儿,一声枪响,一块儿地都是雾腾腾,白茫茫的一片。当那白烟散去,那鸡子和猪照样在那地里吃青苗。因为这康大功没有少“日瓜”他,总是说他不负责任。

  最后坷垃把他枪里的石灰面儿换成了钢珠儿,那种枪的缺陷是单发,但威力是相当大的。一次射击,有效的距离内,那些钢珠所捕捉到的面积就能达到两平方米。一声枪响都能打死三五只鸡子,能打死一头猪。

  当时农户人家喂成一头猪是一年的功夫,一家开销都是指望那一头猪卖给公社的食品公司得到的钱支撑的,若谁家的猪叫坷垃打死了,谁也不敢反抗,就自认倒霉,那一年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从此,苏家屯村边“鸡儿叨猪拱”的地便消失了,为了这事康大功又多次表扬了坷垃,因此坷垃也成了苏家屯村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名人。

  分地到户以后,村边“鸡儿叨猪拱”的地都分给了相应的人,自己操自己责任田的心,自己想自己的办法,不是在地边打一道土墙就是在地边种上花椒树什么的,再加上都是街坊邻居,谁家有猪有鸡子也都加强了管理,就这样,坷垃算是彻底的失去了这份职业。

  因为坷垃有打死过猪的记录,所以当他用开枪威胁薛老喜的时候,薛老喜还是加快了脚步离开了坷垃的桃园。

  收承包费的事已经过去了好多天,在坷垃看来薛老喜是不敢再来要钱了。

  谁知道,一天早上,坷垃在他那庵子还没有起床,就听见薛老喜在篱笆外面喊他的名字。坷垃气不打一处来,端上那杆土装就走出来了,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朝薛老喜开枪还是在吓唬他。

  外面站着的薛老喜是有准备的,他看见坷垃端着枪走了出来,连忙说:“伙计,伙计,不要开枪,不要开抢”。

  坷垃反而来了劲儿,说:“老喜,你给老康当狗还没当够?你再敢提一个‘钱’字,我就朝你的脑袋上开一枪,你也知道,我的枪法是打你的鼻子不打你的眼”。

  “谁说我问你要钱了?我是来通知你今儿前晌九点去派出所里开会嘞”。

  “啥呀”?坷垃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又问了一句。

  薛老喜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立刻就走了回去。

  坷垃前些年没少往公社派出所里跑腿儿,虽然派出所的人不把他们这种人当回事,但也都混个脸儿熟。当时他甚至天真地想,这派出所是给我们这号儿人找工作了?

  坷垃不敢怠慢,吃了早饭就匆匆赶到了乡政府的派出所。

  派出所那一个大屋子里已经站着十来个人,那些人他都挂面儿认识,都是邻村平时好耍枪的人,他心里凉了半截儿,看来不是找工作的,他心里立刻明白了,今天的事一定与枪有关系。

  一会儿,进来了两个穿着制服的干警,一老一少,都是一脸的严肃,坷垃一个都不认识。

  那个年轻的说:“这是咱所里新来的王所长,今天给你们这号儿人叫来,主要是关于你们私自持枪的事,下面叫王所长把有关的规定给你们说一下”。

  那王所长清了清喉咙,说:“根据中央公安部的精神和新颁布的刑法有关规定,凡是私自持枪的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们这一段儿对各村情况的排查,今天把你们叫过来,限三天内把自己的枪交到所里,逾期不交者追究刑事责任······”。

  当时坷垃都开骂薛老喜了,他认定是薛老喜向派出所告的密。

  ······

  “芥末拌凉菜,各人有所爱”,这世上的事也真的难说清楚。平常人看见“枪”那玩意儿总是有着强烈地排斥心理,但坷垃这种人则不然,他们有时就把这种玩意儿当做第二生命。有的时候晚上睡觉,坷垃都把他的两杆土装和他的身子平行放在床上,只有那样他睡的才能香甜。

  他从十五六岁开始耍枪,可以肯定地说,除了他的爹娘死、他娶老婆、他出去行人情这种具体的大事,他是一天都没有离开过他那“土装”的,经他的手耍坏的“土装”,他记得清清楚楚的,有十三根了。

  现在一下子叫他把“土装”交到派出所,他真的是受不了,甚至让他交枪还不如让他把老婆交上去,他的老婆跟他都已经有多年的分居了。

  但他又不敢不交,他是知道派出所的厉害的。另外,半个小黄乡谁不知道他坷垃有枪?况且薛老喜和康大功早把他有枪的事实告诉新来的所长了。

  离交枪只剩一天了,那天晚上喝了汤,他把那两杆枪擦了又擦,端在手上瞄瞄准,又扛在肩上来回走了几个正步。最后他决定把那杆稍微轻一点的,手感稍微差一点的“土装”先交上去,留一杆在家做个永久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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