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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花里胡哨


  她夜安宁也不是蠢蛋,逃是一定能逃得掉的,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无论如何,外头的天才是最美的天,外头的阳光才是最美的阳光。

  夜安宁嘴里刁着跟嫩绿的草,幽闲的坐在草垛之上欣赏着刚刚从东边升起的朝阳,阳光温暖磬入人心。

  就在半个月前她还与那个白姓的少年公子呆在一处,而半个月后的今天,那位少年则被她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要说来也容易,就用着早就准备好的泄药放在那饮用的水里,为了能让他们也一并喝了,自己若无其事的先将水给喝了,得到的结果就是,抱着万分疼痛的肚子撒开小腿尽往人群里钻,最后又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又溜回客栈。

  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种法子其实非常简单,只不过是要对自己也能下得了狠手罢了,她也足足在那客栈的马桶上拉了大半日才缓过来,而后又换了装,随意的跟在一个大人身后低着脑袋便就出城了。

  她是一个孩子,低头头跟在大人身后旁人只会以为是犯了错的娃儿,并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嘶,完美。

  不过,她的离开也不是“偷跑”她是留了张字条的,而且那字条也绝对是金玉之言,十分真心。

  夜安宁心满意足的眯起双眼,“有自由,又有钱,接下来还有什么难得倒我的呢?”

  她肉肉的小手便往里衣深处摸去,她早就准备好了跑路,所以当初在钟乔的罗汉床上呆着的时候,趁着人的不注意便将那盒子里的东西给顺了过来,她偷偷的数了一下,不多不少整整一万两的银票。

  一万两啊,坚持到她长大根本没有任何问题。

  只是……

  她怀里的手猛的一空心脏立时一紧,整个人立时呆滞,既而又如同被电击了一般从草垛上跳了起来。

  “不会吧?银票呢?我的银票呢”

  她明明放在这里的啊,而且为了怕它掉了,还特意的用了根细绳绑着了,她那些日子没洗澡没换衣服,按理来说不应该掉了的啊。

  她惊出了一身的汗,为了证明她当时做得有多细致,便将衣服脱了,只留下那一个鲤鱼跳龙门的小肚兜,可惜,肉肉的身上除了那根细细的带子之外,便再无其他。

  夜安宁彻底的傻了,卟嗵一声,她软软的坐了下来,方才放飞的喜悦一下子被这浓浓的阴霾笼罩着,整个人都不好了。

  而下一刻,她的脑后灵光猛的一闪,突然想起了杀手放火刺杀的那一夜,那个小混蛋不仅是将她绑在身上,似乎还在她的小肥腰上摸了一把,当时她只顾着生气了并没有在意,而如今看来……。

  “混蛋混蛋,你个大混蛋,你居然偷我的银票绝我的后路?啊啊啊,气死我了,不要让老子碰到,否则,否则我要扒了你的皮。”

  可惜,她的大叫咒骂并没有什么卵用,白修该如何还是如何。

  而此时的白修坐在回京都的豪华大马车上,指边就是那张从某个小女娃子身上弄出来的万两银票,俊眉轻挑,眉角挂着丝得意。

  “夜安宁,本公子还真的是小看你了,这钟氏的嫁妆都被你弄来了。对了,本公子还有一事没有跟你说。”

  夜府的丫鬟被人劫杀了,夜老夫人对钟乔的种种动作,其实还有钟乔的震怒,她发现她陪嫁的银票不见了,那是钟夫人私下里塞给她以备不时之需的,是不在陪嫁清单上的,这银票不见了她又不敢声张,只能暗暗的吞下这苦果了。

  而这“苦果”会让那个小娃儿也尝一次,这样是不是才叫公平呢?

  白修只要一想到那夜安宁软软糯糯的脸上尽是狂躁的模样他的心情顿时变得极好了起来,而回京之路也变得越发的容易打发了。

  “肆风肆云,去给夜府报个信,就说那群暴匪已全部歼灭,让夜老夫人莫要担心。”

  “是,主子。”

  外头的肆风肆云立时领命,而去。

  白修笑容加深,看着这一万两银票的眼神更深了,他只说灭了匪徒,却没有说夜安宁的去处,即没有说死了也没有说不死,给这个小女娃儿以后的回归留了个铺垫,也同时给夜府留了个不自在,人没死,他们这份债也永远还不清。

  “夜安宁啊夜安宁,本公子只能帮你到这里了,以后你能不能活着端的就要看你自己了,不过,你千万不要让本公子失望啊,下次再见,这泻药之仇必当加倍奉还。”

  不过,相对于这万两银票,他更在意另一张,那张揉得皱巴巴的纸上歪歪扭扭的写着四个大字,“花里胡哨”,不用想,必然是那个可恶的谁写的,这是留言吗?真叫一个清奇。

  白修双眸微闭,脑海里想起那日击杀杀手的功夫来,招式俊逸凌厉哪里就花里胡哨了?尽扯。只是他纵然是这样想的,可是却将那皱巴巴的纸优雅的收入怀中。

  哈啾。

  夜安宁重重的打了个喷嚏。

  “是谁在骂我?”

  她现在,只能用更加倒霉来形容,藏着的银票不见了,所谓的无忧无虑的生活也破灭了,而且更加让人无语的是,她居然又落入了一个“匪徒”的手里,这个“匪徒”善良之心大发,二话不说的便将她抱走,嘴里不停的自言自语。

  “上天保佑,老子我也算是后继有人了,哈哈哈,对了娃儿,你叫什么?”

  她竟与“匪徒”有着这样深厚的缘份,真叫一个“意外”和“惊喜”。

  这匪徒明显的就是长着一副糙汉子的匪徒脸,却拥有一颗软萌的灵魂,一双铜铃大的的眼睛看着她闪着萌死人的眼神。

  夜安宁实在是受不了这眼神,将目光移开,说出三个字来,“钟小葵。”

  她就与钟凌一个姓吧,钟小葵,去掉中间一个“小”字,她就是钟葵,钟馗。

  夜府啊夜府,你就静待着她慢慢长大吧,待到某一日,她“钟馗”势必要再脚踩七彩祥云,霸气回归的,而这个“匪徒”想必也不错,面恶心善,藏身于“匪窝”饶是那个白姓少年也是想不到的。

  “钟小葵,好,好名字,好名字,比老子的王小二要好听得多,闺女,你放心,我王小二有的,以后你也会有,别人若是要欺负你,你告诉爹,爹一定带着狗儿山上的兄弟灭他全家。”

  夜安宁怔住了。

  她没想到,这匪徒还是个性情中人。他说话时的表情和那铜铃眼里的认真,不掺一丝的假,或许,他真的会是个好爹爹,至少能说出这样话的人,比夜府的某个男人要好上许多倍,不过,就是这王小二的名字跟他的“匪徒”身份有些不搭。

  她扬了扬软软的唇,用着软糯的声音也极怔重的回答道,“王小二,就冲你这话,日后若是有人来欺负你,老娘我第一个不放过他,定会叫他生不如死。”

  王小二听罢,先是一怔,而后便是哈哈大笑,粗大的巴掌一巴掌拍在了他的小肩膀上,连说三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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