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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七百三十七章 适合阿瑞斯的任务


第二千七百三十七章适合阿瑞斯的任务

        阿瑞斯出现在街角,快步而来。

        他走到尸体跟前,拔出插|进黑人身体的长矛,然后看了看那个瘦小男人和女人,在他们惊骇欲死的目光中离开了。

        等到阿瑞斯离开,男人和女人看到地上尸体,立刻激动得满脸通红。

        “混蛋,去死!”

        男子捡起刀,在黑人胸口又连刺了几刀,然后才兴奋的把尸体拖进了房间里面。

        对于他们来说,每一点食物都是不能浪费的。

        甚至,男子很恼火,觉得自己以前过于软弱,不应该容忍这个肮脏的家伙欺负自己。

        已经远去的阿瑞斯,换下了身上破布衣服,穿着死神联盟的战斗服。

        不过即便是最小号的,对他来说也过于长大,裤脚和袖子都是卷起来的。

        阿瑞斯第一次用长矛刺死一个混蛋的时候,内心是震颤不已的。

        但是感觉远远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可怕,到后来,一个一个无恶不做的家伙倒在他的长矛之下,阿瑞斯心中越发的淡定。

        他漫步在贫民区中,街道两旁布满了破旧的帐篷。

        身后不远处,还跟随着数百名手持武器的城卫军。

        他们虽然不如星湖城战士那么精锐,但是对付这里的贫民,绝对绰绰有余。

        数百名战士沿街逐巷,把那些公然杀人,抢夺,和犯下其他罪行的人,全部就地解决。

        血腥的味道在利剑城中弥漫起来,大家一个个眼中闪烁着凶狠的光芒。

        就像老虎吃过人之后,眼睛会变成血红色。

        被处死的恶霸越来越多,这些人平时都是心狠手辣,作恶多端。

        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停有平民挥舞着各种破烂武器,加入到阿瑞斯的队伍当中。

        他们尾随在阿瑞斯身后,神情兴奋而欣喜地小声交流着,看着阿瑞斯的表情充满了感激和尊敬。

        阿瑞斯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但是现在他赢得了这些平民的尊重。

        因为他不仅拥有强大的力量,而且杀死了那些恶霸。

        在利剑城,几乎每个人都认识阿瑞斯。

        这个曾经当带路人为生的小男孩,原本是大家口中的废物,但是现在却成了不折不扣的传奇。

        大家都羡慕他突然获得的强大力量,甚至做梦都想像阿瑞斯一样。

        盘据在利剑城之中的大佬们,大大小小有十几个。

        金沙是其中最大的势力,他用威压的方式,逼迫整个利剑城大大小小的黑市势力全部臣服于他。

        当阿瑞斯成为异能者之后,金沙帮派人试探过他,结果好几个手下被阿瑞斯轻轻松松废了手脚。

        所以,金沙曾经不止一次想要招揽阿瑞斯。

        这个男孩拥有的力量,会让他在利剑城的地位和实力都更上一层楼。

        然而,阿瑞斯对此完全都不理睬,一个异能者怎么会自甘堕落,和金沙这种垃圾混到一起。

        起初利剑城的大佬,都很害怕阿瑞斯会抢夺他们的势力范围。

        但是,阿瑞斯却对这些不感兴趣,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他唯一做的事情,就是几乎每天都会去城门口站上几个小时,似乎在等什么人出现。

        一段时间之后,包括金沙在内,所有的大佬都判断,这个阿瑞斯对自己没有什么威胁。

        他们最多会经常送一些食物给阿瑞斯的母亲,然后对这对母子表现出足够的敬畏。

        项少龙要发展利剑城,就要先扫平城里这些地头蛇,把这些毒瘤全部都铲除掉。

        这也是他交给阿瑞斯的第一个任务!

        他原本可以把这件事交给怀特,或者安德莉亚他们去做,会比阿瑞斯做得更快,更好。

        但这次的行动,却是最适合阿瑞斯的。

        虽然接受过项少龙的一滴原血,小小年纪已经成为中阶异能者的阿瑞斯,空有强者的力量,却没有强者的心境。

        所以,这对阿瑞斯来说,是最佳的锻炼机会。

        项少龙想要看看这个十几岁的男孩,能够把这个任务完成到什么程度。

        最初,阿瑞斯带着项少龙派给他的战士,在城中清剿。

        很快,这个消息就传开了,仅仅只用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利剑城。

        新任城主要肃清利剑城,干掉所有作奸犯科之人的消息,让每一个平民振奋不已。

        越来越多平日里被那些恶霸,大佬欺负的平民,自发的参与到围剿之中。

        他们大多数是为了复仇,有一小部分是为了获取利益,还有些则是想能不能有机会抱上谁的大腿,改变自己的人生。

        总而言之,跟随阿瑞斯的人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队伍越来越庞大。

        转眼间,利剑城的各个街头巷尾,都想起了喊杀声,枪声,还有惨叫声。

        在杂乱无章的贫民区最中央,有一座用砖石堆砌起来的小平层。

        这座小平层有数百平米大,和周围那些狭窄破烂的棚屋和帐篷比起来,那就是豪宅。

        小平层四面墙上,都用黑色的炭笔刻画着金沙帮的标志,还有各种各样的涂鸦,砍刀,骷髅头等等,对普通平民充满了威慑力。

        这里是金沙帮的总部,也是金沙的豪宅。

        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男子,哆哆嗦嗦的守在大门口。

        他们大多数拿着自制的刀剑和火药枪,还有几把陈旧的半自动步枪。

        “就是这里!”

        “别让他们跑了!”

        汹涌的人潮从西面八方涌过来,把金沙帮总部团团围住。

        原本势弱的平民,联合起来之后占据了绝对的人数优势,双方目光交汇之下。

        不少金沙帮人脸色苍白,他们已经在悄悄的往后退。

        金沙帮的老大金沙,是个大光头。

        现在是寒冷的冬天,他戴着厚厚的皮帽子,身穿羊皮大衣,领着十几个最得力的手下,气势汹汹的从里面冲出来。

        金沙手里还拎着一把二战时期的德式冲锋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涌过来的平民,凶狠的目光死死盯着阿瑞斯怒吼起来:

        “阿瑞斯,我对你不薄!你今天为什么要这么做?就算你想分一杯羹,我金沙可以把利剑城分你一半,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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