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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陛下7


七哥果然滑不溜手。
  苏越舞跳了半天,然后他告诉她,他的轻功是黑老大教的,他也是黑老大一手带出来的,只是因为他瘦小,所以只选择了轻功苦练。
  苦练十多年。
  轻功才超过了黑老大。
  至于易容术,是以前跟一个青楼女子鬼混学了一知半解,只能给自己化,给别人化只能化成鬼。
  苏越觉得这人不诚实。
  算了。
  反正有七哥的十两银子,不用等他以后死了再烧纸。
  她明年就可以给他烧。
  七哥不以为意。
  被人惦记总比没人惦记的好,看十七是个有福气的,看起来就很长寿,能得她惦记着烧纸,不亏。
  十两银子很值。
  ……
  孙大夫有了苏越搭把手,医馆的病人没有了以前的鬼哭狼嚎,反而乖顺很多,等医治时格外有耐心。
  孙大夫很欣慰。
  他是个慢吞吞的性子。
  除了争一口吃的比较积极,和人打架吵嘴比较积极外,他其实很懒,这也是他一直进不了太医院的原因。
  不过,他不觉得自己懒。
  指使徒弟干活,是为了更好教学,分药、晒药、切药、熬药、看诊、切脉、扎针、包扎……只要小徒弟有空,他喊一声,小徒弟就来。
  而且不用他多说。
  他做一遍,小徒弟就会。
  他觉得,再过几年,他就可以将医馆的烂摊子交给小徒弟,他也可以往躺椅上一坐养老了。
  不过黑老大神色不太对。
  尤其是他找小徒弟的时候。
  那眼神好像是说,不要打扰他的徒弟练武练剑。
  孙大夫气不过。
  也打不过人家。
  就当没看见黑老大越发黑沉的脸。
  十七也是他徒弟。
  女娃子学医总比舞刀弄枪好。
  偏生黑老大说,十七是个好苗子,根骨俱佳,学医屈才了,就该练就一身武艺报效国家。
  孙大夫都要笑死了。
  现在的国不是十年前先皇在世时,如今的国民不聊生,圣上每日疯疯癫癫的,京城里就属圣上八卦最多。
  前不久刚杀了三朝元老忠心耿耿的老丞相,顺道又抄了几个老臣的家,不管忠心还是不忠心的,闭着眼睛乱杀,每日酒林肉池玩美人。
  底下百姓死不死他不管。
  但每三年的选秀不能少。
  京城高门贵女被他秃噜了个遍,直接没有试婚女子参加选秀。
  那就从更远的地方去选。
  更远的地方的人家,饭都吃不饱,听说凡是试婚女子都可以参加选秀,进宫吃香的喝辣的,父母奔走送上。
  这圣上也不挑。
  只要是能送来,只要不太丑的,都能选上。
  圣上易暴易怒,可能上一秒还在和你嘴对嘴喂酒,下一秒头疼起来,就能一剑杀了你。
  圣上头疼起来,见血才能止疼。
  所以女子消耗极快。
  孙大夫见过圣上。
  圣上还是卑微的七皇子时,他曾被请去治过病。
  圣上头疼如失心疯。
  或者说。
  他真的疯。
  发病时,身边是自己的亲儿子,他也照杀不误。
  这种病很难治。
  太医院治不了,民间圣手束手无策。
  一个国有这样的国君注定灭亡,傻子都知道。
  可他上位了。
  谁拥戴他上位的呢?
  应该像黑老大这样的人吧,一个个愚忠,空有一身才能,却不去思考所做之事于一个国家是否有利。
  他们对皇权膜拜。
  从不思考。
  或者说思考的人,醒来的人,都早已成为一抔黄土,他们没有机会开口,更没有机会反抗。
  孙大夫喝着药。
  觉得真苦。
  他身为医者四十载,也到了喝药续命的年纪。
  以前看老人怕死。
  他还嘲笑别人来着。
  如今看着鲜活可爱的小徒弟,每日能吃到她做的美味佳肴,就算是苦药,想到小徒弟也没那么苦了。
  人从不怕死。
  怕的是失去。
  他再次有了怕失去的东西。
  ……
  七哥作为打探消息的老手,在老丞相没有抄家前,就把这些年他们一家在京城做的苟且事摸的一干二净,按理来说,丞相抄家灭族并不冤。
  冤的是他的党羽。
  站队是一件很有风险的事,不可轻易上船,否则出了事,一条船上的蚂蚱,谁也跑不脱。
  圣上手段暴戾。
  宁可错杀也不放过一个,男丁必死,就算婴儿也不放过,女眷稍微轻些,流放边疆苦寒之地。
  老丞相杀头那日。
  七哥去观刑。
  身为三朝元老,是个大家族,有一百多个人头要砍,砍到最后,刽子手的大刀都卷了刃。
  百姓哭嚎一片。
  在百姓眼中,丞相曾为流民施粥,搭建临时住所,曾治理水患护一方百姓,可这样的好官要被杀头了,罪名还是贪赃枉法通敌卖国。
  百姓不信。
  观刑时格外激烈。
  黑老大也在。
  七哥忍不住问他:“我们做的真的是对的吗?”

  黑老大未答。
  七哥读过书。
  但不多。
  丞相的罪证是他索罗的,辛苦蹲守了半年才查出来的,罪证没有假,丞相也没有抵赖。
  但他觉得不对。
  他也喝过丞相施的粥。
  味道很好。
  很像小十七做的面汤。
  黑老大没再观刑,他身上背着大刀,比刽子手的刀看起来锋利,他爱不释手,从不让它卷刃。
  “走了。”
  七哥奇怪,老大为什么跟他说走了。
  黑老大惜字如金。
  “十七面汤该煮好了。”
  七哥白眼。
  想吃为什么不自己去买。
  非要他去买,送他手上。
  忒懒。
  不过今天顺手,他也就不从老大这里赚差价了。
  观了一场刑。
  以为是送别。
  实则冷得很。
  七哥回暗卫营跑的飞快,他急需要一碗热腾腾的热汤面,吃了面,他想不清楚的事就不会再想。
  比喝酒能解忧。
  以前遇到这种想不清楚的事,老大都会醉的不省人事。
  那个时候他很好杀。
  七哥试过一次。
  他的短刀架在老大脖子上,他一点都不会反抗。
  可是他没杀。
  他不是被迫当的暗卫。
  他是很感激有容身之所的,也感激自己的三脚猫功夫能被看上,有时候能派上一些用场,他觉得自己有用,这大概是他不离开暗卫营的原因。
  如今遇到理不清的事。
  他不再喝酒。
  而是去吃一碗热汤面。
  对了。
  顺带也给老大带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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