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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往事不要再提?


  最近的晚上,我每天都只能看着室友们“夜夜笙歌”,各种出去玩耍,而我却要窝在两平米不到的地方对着电脑屏幕,敲着“我的好故事”参赛大作,为了参加学校里的一个文学评比。

  而这可都是拜微微那个家伙所赐。

  几天前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两个正在宿舍楼前的大树下,美美的吃着冰淇淋。然后微微突然就像说“你看,今天的云彩好美”一样说了一句让我突然傻掉的话。

  “小可,校园好故事有奖征集大赛。我给你报了名。”

  “什么?”

  “没什么,嗯,就是一个多月以后你要记得交到团委一篇小说。”

  “什么团委?我去,你又替我自作主张。你还敢让我给团委交稿子。你难道忘了他们不是早就已经把我封杀了吗?”

  “封杀我看是没有,名都报上去了。上回那档子事儿我看他们八成是忘掉了。”

  “还报了名?到底是什么征文啊?别人代理报名也是可以的吗?”

  “代理什么代理,我就去要了个表格,直接就把你的信息填写好了,就交上去了呀!他们又不认识我是姚微微还是梅可的。”

  “要写多少字?”

  “好像不低于三万还是五万来着……”

  “我去,到底是三万,还是五万?你以为三五万字很好写吗?你到底识不识数?”

  “哎呀,三五万的对你来说还叫事儿嘛。你哪天晚上随随便便写一段不也得五千字啊!这不还有一个多月呢嘛!”

  “靠!”

  “靠你个头,赶紧写,得了奖金还得请我吃大餐呢。”

  事情就是这样,然后我们两个继续平静的把冰淇淋吃完回了宿舍。

  从那以后,我便开始夜夜笔耕不辍,而我还不知道,就是微微的一个想当然,让我以后的日子变的那样不平静。

  从上初中开始,我就养成了写的习惯。从每天写日记开始,后来没事就想写上几笔,写着写着,这些东西渐渐地开始登上了一些小报小刊的,而我也乐此不彼地拿着赚来的稿费给自己各种犒赏,当然微微作为我的闺蜜加死党,自然少不了会跟着我沾光。

  不过我几乎从来没有在校内的任何媒体上发表过一篇文章,为什么说是几乎,其实我还是有过一次投稿的,但那一次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在校园的媒体上投稿,也就是我跟微微对话中谈到的被封杀的那次。

  这个“封杀事件”还要从刚刚入学的时候讲起。

  入学的第一天,我就被校园里琳琅满目的社团招收给晃了个眼花缭乱。高中只知道读书的我哪见过这阵仗,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才真正感受到大学生活,不,准确的说应该是生活的多姿多彩。

  可惜啊,那么多社团,大部分我都只能是看看,什么声乐啊,舞蹈啊,轮滑啊,漫画啊这类的社团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也就只是上前去瞧个新鲜,为了高考,这些都曾经在我们的业余生活中被明令禁止过,因为只有文化课,成绩才是王道,结果到头来,觉得自己像是个土包子,只知道读书,不懂得生活。

  这些还是后话,那时,我转来转去,只在文学社的名录上填上了我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当时我想,学了这么多年,除了算算术,背课文之外,毕竟我还是有一技之长的,那就是写字了。而且我一度还信誓旦旦的想象自己加入文学社,今后可能会在这里大展拳脚。可往往事与愿违,就好比愣头青总会在开始的时候受挫,然后才会学乖的道理一样,没想到一出师,就栽了个大跟头。

  然后,从此我跟学校的文学社和学校的报刊就此告别。

  这个大跟头,说白了,就是我写的一篇文章而已,一篇在我看来再普通不过的文章,平时的小思绪,小随笔,还是高三的时候写的,在高考的重压之下,内容稍显颓废,但那个时候的我们,正把这种颓废当成一种时尚。于是,我通过文学社,投稿到了校刊,没想到最后就是这篇文章,差点引起一股轩然大波。

  其实,具体的情况,我至今也不是非常清楚,大致就是我的文章当时因为涉及了死亡、颓废这类的内容,在校刊印发的前一刻,被团总支的领导及时的发现并拿了下来,认为它影响极其不好,内容极其随意,导向极其不正确,差一点就上纲上线了。

  而且,不光是我因此被团支部的领导叫去谈话,据说还连累了当时的那个校刊的主编差点被革职。

  因为开始这一下不小的打击,突然感觉我自己的人生都有点被人否定。其实,我也并没有失去理想,磨灭希望,只是表达一下观点而已。不过,自此以后,我便彻底不再参加文学社的活动,也没有再在校园的任何媒体上面投过稿。

  再看看学校校刊、校报上面的内容,就知道了,学校里有那些写“今年学校的教学工作又有很大进展”“我校举办某某大型活动圆满成功”的极其好的学生记者就足够了,恐怕他们同样再也不想见到校里的刊物上出现我的不和谐声音。这便是所谓的“封杀事件”了。

  可微微却是替我操心,满腹委屈,每当校里又评什麽最佳作品奖的时候,她便一幅不屑的样子,“我们家小可写得比他们好多了。那些俗气的东西就连我都能写。”

  其实,就“她到底为什么成为我的铁杆粉丝”这一议题,我也曾认真现实地想过,也许,我写的内容神马的并不重要,重要的还是,每次收到稿费之后,都会让她“雨露均沾”。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就是这个道理。

  扯了这么一大圈,其实,我就是想表达,我是多么多么的不想参加这个比赛而已。我真的只是被赶鸭子上架,因为微微的想当然,我只能硬着头皮去重新打造一个五万字的故事……

  说起故事,我也很无奈。

  以前写的都是短篇啊,随笔啊,偶尔还能冒出两句诗歌啊,讲故事,我其实并不拿手。

  我后来仔细阅读了征文比赛的说明,只能是越看越头大。

  要知道,这讲故事总要有情节,有人物,有男女主人公,男女配角,有核心的内容。楞编的能力,其实我还是基本没有的。最后选来选去,只能选择我自己那段未完成的故事。

  如果那算得上是一场恋爱的话,就算是我的初恋吧。男主人公有个很好听的名字,闫旭。对,闫旭,延续,仿佛有着许多的可能,延续着我青春懵懂的一切可能,然而这一切也应该怪我,最终却延续成了无限悲伤。

  白天的时候我在大家眼里是个乐天派,做事大大咧咧的。可到了晚上,当我面对自己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是变了一个人。在自己的那盏小灯温柔的光里,会想起好多往事,而那些回忆让我无法快乐起来。

  本来我是想让自己忘掉过去的事情的,可在大学的日子里,在没有闫旭的日子里,我依然可以记忆起曾经的点点滴滴,才知道想念他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摆脱不去。

  而当我着手开始写这个故事,也便再次让我有了回忆的理由。

  是谁说过往事不要再提?如果没有患上失忆症,谁又能真的能把往事忘得一干二净,更何况,那曾经是生命里第一个喜欢的人。如果是你,你会选择遗忘还是记忆?

  那记忆虽然带着生命初体验那般的疼痛,却也像沉溺某种依赖和刺激的快感一般,戒不掉,忘不了,渐渐地变成习惯。就比如,这一刻的我。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纵然虐心千百遍,我却待你如初恋。没错,这就是初恋。

  晚上对着电脑敲字的时候,眼前就总是会浮现他的微笑,是那种安静的没有一点儿声音的微笑。就是因为想给你笑容才会露出的那种微笑。纯粹的微笑。

  我曾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这个人已经和你没有一点关系了,你甚至不知道他现在在哪,想念除了折磨自己,早就没有意义,要开始新的生活。可一切都没有用。我知道在曾经的那段日子里我已经习惯了不和他见面,不和他说一句话,只是默默地想他,哪怕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曾这样地想念他。这就是一个正儿八经的暗恋故事。

  话说,微微帮我报了名,她也就得从头到尾负责到底。于是,她也就理所当然地变成了我这个新版小说的vip读者,我写一章,她就读一章,写一段,她就读一段。

  微微看了故事的开头,就很伤感,“这个女主好自虐啊,爱一个人,还不让他知道,他想靠近,她又亲手把他推远,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啊?我看她只是在爱她自己的爱情,就是那什么,我爱你,可是与你无关。梅可,你写这故事可真够变态的。我想知道,他们俩最后能不能在一起呢?”

  “想知道吗?”

  “想知道啊,快点剧透剧透……”

  “剧透吗?我自己都还不知道后面要怎么写呢。。哈哈。。想知道结局,就好好地每天当本小主的忠心读者吧。”

  虽然,和微微讨论剧情的时候,我总是笑着的,可是在写故事的时候,我却并没有那么开心。因为,我真的会很想念很想念,会经常想起我们曾经的日子,可我真的不太清楚我们到底是怎么结束的,又或者我们是不是从来就没有开始过。

  闫旭,他的名字只要一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就是蝴蝶效应,排山倒海。可最终,我却任由他凭空在我的生命中消失了,而我除了想念,却什么也做不了。也许,就像微微说过的,在这段感情中真的只有我一个人,包括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我都忘了把他放进来。也许是真的,真的,我们太年轻,我们不懂爱情。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播音间,也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学校都有午间校园广播。但是我们的学校,就在我高一的那一年刚刚好打造了这么一个校园电台,还和当地的电台合作,主打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让学生自己做小小主持人,并且定期会有电台的主持人来学校做培训,指导校园电台的工作,参与校园电台内容的设计。

  而我和闫旭特别恰巧的通过了朗诵比赛的层层选拔,最终被收编到小小电台主持人的队伍,还被编成一组,成了每天中午主持校园广播点歌节目的主持人。我还记得,我们把当时的那个时段,起名叫做“幸运时光”。

  因为那个时候,对于我们来说,能被选中接触电台主持,走进那间小小的播音间,轻轻推动一个个调音按钮,让音乐和歌声经我们的掌控传递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那简直比中了彩票还要幸运。

  “大家好,欢迎来到幸运时光。送出美好祝福,送你更多幸运。我是梅可,我是闫旭。我们又在这里不见不散。”每个星期的三天,午间12点30分,我们都准时和校园里每个听歌的学生相约,而我们就是在这样的小房间里,头戴耳机,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听歌的午后。

  慢慢的,不知不觉,在我的心里,这也变成了我们两个人的相约,不见不散。风雨无阻的两年。这应该算是校园里最浪漫的邂逅了吧。然而,除了邂逅,陪伴我们的,还有越来越多的惊喜。

  比如,我们竟然慢慢发现我们的爱好是那么相似,几乎相似到我们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地步。从开始知道我们喜欢同样的歌手,同样的曲风,到发现喜欢同样的饭菜,因为我们每次做节目之前都是一起在播音室里解决午饭,顺便对词儿,选歌,再到最后,还发现我们竟然喜欢同样一只球队,同样喜欢在周六的晚上偷偷起床看英超的比赛。

  那个年龄是相信浪漫相信缘分的。

  一切大概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吧。也许就是因为一首歌,一顿饭,一个相同的手势,一个相似的表情。

  每次录节目到最后,他都会突然变出来巧克力或是可乐、话梅、爆米花,而我会在考试前把重点笔记毫无保留的借给他看。

  我会在他生日的那一天,偷偷准备一首他最喜欢的歌,突然地在节目里放出来,然后偷偷地看他嘴角微微上扬,转过头来,宠溺地瞪上我一眼。

  而他会在圣诞节的节目结束后,突然变出圣诞老人的帽子和小小的奶油蛋糕,然后趁我贪吃的时候,把奶油抹我一脸。

  我们也会在每个周六看英超比赛的后半夜发短信,巴拉巴拉讨论着那一场远在大洋彼岸其实和我们并没多大关系的球赛,有时激动,有时沮丧,还会偶尔赌个球,筹码是周一的午饭。

  一切仿佛都很顺利,那时候的时光似乎也很愉快。可一切也就这么结束了。随着我们开始步入高三,备战高考,彻底离开播音室,看着新一届的师弟师妹带上我们曾经用过的耳机,接过我们转交的播音室钥匙,一切也就顺理成章的结束了。

  没错,就是结束了。因为后来,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在我的回忆里,也都只是这样支离破碎的细节,却从来没有人来肯定这一切。

  可能真的是因为我的固执吧,那时候的闺蜜好友一直怪我的不作为,因为她知道为什么闫旭喜欢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静静的倚着墙,她也知道为什么闫旭每个月都定期买足球杂志和音乐杂志借给我看。

  因为离开播音室之后,那走廊是唯一可以和我见面的地方,而那两本杂志是唯一可以和我见面的理由。

  他倚着墙,远远地看着我微笑的样子,就像烙印一样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就像是,我经常做的那个梦。

  那就是这个真实的梦。

  虽然他的笑容那样让我沉溺其中,但是当时的我,却不敢给他任何回应。我总是漠然的走过去,不肯回头看他一眼,就像是每个不认识的、经过他身边的女生一样。

  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真心的喜欢一个人,却要尽量要隐藏着不去表达,感觉那才是真的喜欢。

  而每次在杂志里,我总会发现他写的歌词,或者抄的诗歌,写在一个个彩色的纸条上面。我却只是把那些五颜六色的纸条收集起来,存到许愿星的瓶子里,却从来没给他回写过任何一个字。

  我甚至明白每次还他杂志的时候,他为什么都要把书从头到尾翻一遍。我知道他在期待着什么,可是我却什么都没做。我总是说我们没有过任何承诺,我们不必要也无法承担什么。因为即使是我们在一起最要好的时候,我们都没有向对方表示过什么,而我,其实心里是那样的喜欢。

  但我,却真的什么都不能做,因为那个时候的我们,并不敢逾越感情一步。那时候的我们,并不像后来的孩子们那样放纵,自由,享受自我。

  因为那个年代,早恋的阴影时时刻刻笼罩着每一个学生,怕家长,怕老师,怕班主任,怕教务主任……但最终怕的却是所谓的,因为早恋耽误了前程。虽然,那时候的我们并不懂前程究竟是什么,但是觉得那似乎很重要,不能让任何事情阻碍了我们朝它前行。

  就这样压抑着,踌躇着,然后突然间,高考的重担就真真正正地扑面而来,压在我们身上。于是一切浪漫都随之而去。

  就是这样一段懵懂青春的故事,我把它一点一滴地写成文字,去不去参加比赛已经不是重点,而是自己写下关于自己的这段故事,给自己一份真实,可以告诉自己这份感情真的曾经发生过,而不是没有留有一点痕迹。

  故事几乎快讲完了,好像歌里唱过的,关于一个女孩和隔壁班一个男孩的故事,讲的是那段最难忘的青葱岁月,隔壁班的男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自始至终全是你,让我投入太彻底,懵懵懂懂的少年时光,名字早就想好了就叫做《独角戏》。

  许茹芸的《独角戏》,我很喜欢,名字很切合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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