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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品字


  谁都不敢在王爷面前班门弄斧,如果杜长风也推脱的话,这个话题大概就可以到此终结了。

  谁知杜长风不但没有推脱,反而正了正衣冠,煞有介事地说道:“米襄阳的字独步天下,点评在下是说不上的,要是说出这幅字画的好处嘛,在下倒是可以评一评的。”

  朱翊钢听到杜长风的话,便饶有兴趣地把自己的位置让了出来,让他站到离书画最近的地方。

  “米芾生前狂浪不羁,人称”米癫“,都说见字如见人,这幅行书有如勇士御马,轻车熟路,收放自如,无垂不缩,无往不收。”杜长风便意气风发地站在这幅行书前开始点评道:“这幅字的骨筋、皮肉、脂泽、风神俱全,只是……”

  “只是什么?”张大人听他说来头头是道,便不住地点头。

  “只是诸位请看,这笔画的圆转、竖钩的陡起之处有颜真卿笔法之妙,当为米芾较早的书作。”杜长风说道。

  张大人听后惊呼道:“杜公子说的正是,这幅就是米芾三十七岁时所作,与他就任书学博士之后的笔法略有不同。”

  “这一点微妙的笔法都能看出,还真是后生可畏啊!”朱翊钢笑道。

  “让王爷和诸位见笑了。”杜长风说道:“杜某家境贫寒,本是没有机会见到这些名家真迹的,只是先前在一位兼做装裱的师傅那里学刻印章的时候,从他那里见着了一些名人字画,所以略懂了一些皮毛。”

  “你是开印书社的,怎会去学刻印章?”朱翊钢问道。

  “不瞒王爷,印书社的客人里经常有需要藏书章的,晚生便想着兼做藏书章可以招揽客源。”杜长风说道:“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晚生也算是有了一技之长,可以养家糊口了。”

  听到“养家糊口”四个字的时候,旁边有太监宫女忍不住想笑,人家都是把自己家里往好的方向夸,可这位把自己的家底抖了个一干二净,而且还老老实实说出了他的生意经。

  “既然会刻印章,可否改日取一两枚你做的成品给本王看看啊?”朱翊钢继续说道。

  “不瞒王爷,今日晚生就带了一方字雕刻的印章献给王爷。”

  杜长风的那枚印章甫一进王府就交给了蔡姑姑,这时正和伍九龄送礼物一起放在花厅里。

  朱翊钢来了兴致,便让蔡姑姑去花厅取来。

  除了印章,蔡姑姑还带来了伍九龄的礼物,那一座银槎,用了足足二十两纯银打造而成,主要是陶渊明赏菊的样式,工艺精美,栩栩如生,而杜长风的那方小小的青田石印章则放在一个朴素的绢布盒子里。

  “这是杜公子送上的印章,这是伍公子送上的银槎。”蔡姑姑命人将两样礼物都呈现在朱翊钢面前。

  在她看来,这银槎巧夺天工,价值不菲,显得伍九龄更用心,而那方青不青,白不白的小小印章,在她看来,实在没什么好相提并论的。

  朱翊钢瞥了一眼那座银槎,与王府那些珍稀古玩都是一类的东西,然后又拿起了那方印章,上面用篆体刻着“月夕”二字,刀法娴熟,笔法流畅,除了这方印章的用料略廉价以外,实在挑不出什么毛病。

  “晚生不敢擅用王爷的封号或者名讳,想到中秋节快到了,便刻了‘月夕’二字。献丑了!”杜长风说道。

  “这方印章本王甚是喜欢,就谢过杜公子了!”朱翊钢笑着说道:“听闻杜公子对书法有研究,本王平日里也喜欢舞文弄墨,还希望杜公子以后能多来切磋切磋。”

  “晚生不敢……”

  王爷似乎对杜长风的礼物更感兴趣,而对他的只看了一眼便让太监收走了,而且从鉴赏书画开始,王爷就一直只跟杜长风说话,这分明是对杜长风有好感啊,这让伍九龄心里凉得发慌。

  他抬头看了一眼离他坐得最近的轩如,此刻面带微笑,正对着自己茶碗里的那朵已经在水中绽开的白菊发呆。

  连轩如也偏向那个杜长风了吗?

  “实不相瞒,今日本王请杜公子来,还有一个用意,那就是当面感谢他对小女轩如的搭救之恩的。”朱翊钢突然笑着对张大人和魏朝说道。

  见他们都吃了一惊,朱翊钢又把那日杜长风在火灾中救了轩如的奇妙经历讲述了一遍,又让轩如当面跟他道了谢。

  等到轩如回到座位上时,脸上已经不由自主地泛起了红晕。

  伍九龄见到这幅情形,心里彻底凉透了。

  接着,朱翊钢又当众宣布了他即将要出征的消息,早已得知这个消息的人保持了沉默,而刚刚才知道的人则表示了惊讶。

  蔡姑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王爷这么急着选定仪宾的人选,战场上瞬息万变,万一有个好歹,他是不想给这个家留下遗憾。

  等到酒宴散去,朱翊钢留下了张大人和魏朝,让其余人等各自离开。

  伍九龄不死心地看了一眼魏朝,他倒是一副处变不惊的样子。

  他可以托同乡找到魏朝,送了银钱的啊,成为候选人只是第一步,如果能够成功当选仪宾,他还许诺另外给魏朝一百两银子。

  眼看着王爷就要选杜长风当女婿了,他却还像个没事人一样坐着。

  这边如意和柳承志跟诸位告了辞,渐渐远离了人群。

  “我就说你父亲更中意杜长风吧!”柳承志见四下无人,便得意地笑道。

  “你厉害,还没最后宣布呢,等宣布了才算你赢呢?”如意有点不服气地说道:“不过是杜长风刚好路过救了轩如,父亲欣赏他见义勇为,再加上他有真才实学,所以才更中意他吧。”

  “就没别的了吗?”

  “别的?”如意表示不明白。

  父亲好像并不知道轩如和杜长风之前认识的事吧。

  “那伍九龄说话倒是漂亮,但处处透着谄媚,显得不真诚,而且遇到自己为难的事,就把包袱甩给别人,以小见大,以岳父的脾性肯定不待见他这一点。”柳承志笑着说道。

  前几日他从如意口中得知了朱翊钢准备出征的消息,让他有些吃惊。

  世人都说朱翊钢当初出征去朝鲜是为了求取加官进爵,结果赔上儿子的一条命换来一个王位,但是没有想到遇到战事,功成名就的王爷依然上疏请求参战。

  这就让他有点想不通了……

  莫非是世人错看了他这位固执的岳父,他也错看了这位岳父不成。

  不过从这些时日的接触,柳承志觉得某种意义上来说,朱翊钢和他都是一类人。

  重情义,有自己固有的做事原则,还有一个撞到南墙都不回头的倔脾气。

  大概是同性相斥吧,岳父和他才总是不对付。

  “是、是、是,你是我父亲肚子里的蛔虫好了吧!”如意一脸玩味地看着他。

  什么时候他从不怎么爱搭理父亲,变得开始研究父亲的脾性了?

  朱翊钢将这两位大人请到了花厅,继续喝茶。

  “二位想必已经知道我今天请大家来的真实目的了吧。”朱翊钢端着天青色的茶碗说道:“本王想听听二位的意见。”

  “既然是王爷选女婿,自然是要王爷满意。”张大人说道。

  民间和官僚选婿多有相互攀附的意思,但是帝王家是天下第一家,自然要选体壮貌美,人品突出的人了。

  论样貌,伍九龄略胜一筹,论才学,杜长风算得上是翘楚。

  而且杜长风临危不惧,还误打误撞救了郡主一命,按理说嘛……

  张大人揣度着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又看向了魏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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