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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七章 茶水之趣


  狗爷身后跟着的是龇牙咧嘴,牙缝里淌着哈喇子的旺天才。

  它像它的主人一般,总是高昂着头。

  “物似主人形。”云岫瞥一眼,拽起了王禾,将他立在了柜子边上。被绑成棍子了,想往哪里戳就往哪里戳。

  王禾朝着狗爷吐一口唾沫,他在想象唾沫星子因他深厚的内力一路直飞,最后糊在了狗爷的眼睛上。然而现实是……

  糊在了自己的衫子上,他只能看着这一团黏糊糊的东西黯然神伤。

  狗爷收了折扇,眼中晦暗不明,似在算计,“我现在可没空与姑娘讨论我家大宝贝儿的英俊。”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层皮,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云岫没再答话。

  叶惊阑打着哈欠,慵懒地抬起眼皮看向狗爷,说道“狗爷先礼后兵,这礼是由小王八先带到了,我也收了。如今你是想来上演全武行吗?”

  “非也。我是来和你谈事的,不用这般紧张。”狗爷饶有兴致地看向他。

  “在下愚钝,请狗爷明示。”

  “先将你的伤处理了再谈。我不喜欢欺负带伤之人,胜之不武容易引起他人非议。”

  叶惊阑冷笑着说道:“多谢关心,其实我这伤了的胳膊并不打紧,歇个三五天便能行动自如。我也不喜欢欺负带伤之人,你还是先操心自己吧。”

  “我全身无损。”狗爷有些困惑,这人莫不是太过困顿分不得梦境与现实,开始说起胡话来了?

  “你这里,有病。”叶惊阑用一只手指轻轻敲在了脑袋上,随即一笑。

  “你真是个有胆气的,你难道不清楚手臂上的伤口如是再深一些,就算是废了?况且你这般模样,根本不是我的对手。”狗爷脸上浮起笑意,回想当时他被飞来的瓷碟挡下死手,但抓碎碟子是在他意料之中,他的内劲点在了其中碎片上,终是按照他预想的轨迹刺进了叶惊阑的肩。

  “我真是后悔当时没能再加上一成的力道。”狗爷惋惜道,随后眼神一冷,“这样你就不会有机会在这里对我胡言乱语!”

  叶惊阑脱下外袍,撂在一旁,俯身对云岫说道:“蒙歌未归,姑娘能否帮我包扎一下?”

  云岫看着他的手臂,白色的药粉早就和血肉混作一片,再也分不清。

  她知晓蒙歌包袱里装着的是上好的金疮药。叶惊阑上药后,如果好好休整调息,皮面创伤很快便能愈合,尽管深层自愈还需多些时日,但这是后话。这人非但没有静养,反倒出去逛了一圈,说不准还惹了点事儿,导致本是被药粉填堵上的伤又在往外淌血……

  云岫觉得,蒙歌是个怪人,他的主子同样是个怪人。一个是神神叨叨,一个爱自说自话。

  他们之间与狗爷和旺天才的关系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狗爷竖起一只手,旺天才乖巧地伏在地上,它的头耷拉在地面,等待狗爷抚摸。

  他顺势往大狗宽背上一坐,此刻的心情可以用两字表达——舒坦。

  为何舒坦?

  看别人狼狈的模样心中自然就会舒坦。一个人的快乐很简单,看着别人痛苦,就会有着水到渠成的愉悦心情。

  屋内云岫就着一盏孤灯先清洗了他冒着血的伤口,再用白纱缠着他光着的膀子,她发觉自己无师自通,将他的伤处理得极为妥当。

  屋外狗爷坐在旺天才背上拔下一撮狗毛作笔,蘸着小王八从屋里顺来的墨汁在扇面上写写画画。写什么?不知道。或许是在表达心中这份按捺不住的快乐。画什么?不知道。他的心思,常人是猜不着的,又何须去猜?

  里边的人专注而沉静。

  外边的人亦如是。

  率先打破沉默的是狗爷,他的画作已然完成,还提了一句诗词——借问江潮与海水,何似君情与妾心?

  “瞧,我画的一对野鸳鸯。”狗爷举起扇面,与胸口平齐。鸳鸯和埋怨负心郎的诗句相搭,着实有趣。他意有所指,可屋里人压根儿就不接招。

  叶惊阑倏然想起他曾尖着嗓子扮深情兔儿郎:“玉娘,再等我几日,我们一齐离开,做那野地鸳鸯,从此你不伺候恩客,我不接待老爷子,咱俩好生过日子。”当时胡诌的话,现在想起还是令人发笑。

  待他看清扇面后,忍不住笑了,狗爷的画作堪比晋南笙被褥上像极了大花鹅的两只浮水鸳鸯。

  小王八轻咳一声,连忙赞叹道:“爷画的鸳鸯可谓是活灵活现,比之丹青国手还要略胜一筹。”

  岛上出了名的马屁精,在这种时候就该发挥真正作用,不能让狗爷的排面被人掀了。

  “算你识货。”

  狗爷从旺天才背上起身,用扇柄往小王八头上一敲。

  “行了,咱来说说回城事宜。”狗爷进屋,径自往木椅上一倒,“速速出来,我的耐心经不起消磨。”

  叶惊阑不急不慢地走出来。

  “我突然就不想回扬城了。”往狗爷对面的椅子上一靠,叶惊阑用脚尖勾了一个矮凳来踏脚,选了舒服的姿势,又打上了哈欠。

  仿佛他真的很困倦了,哈欠连天,如果有人愿意给他提供一张床,他能躺上去睡到天亮。

  “那你想如何?”狗爷的眸子里隐隐有了怒色,他不喜别人违抗他的意志,这种掌控无力的感觉使人烦躁。

  “我想在岛上和你的秘密相守到老。”

  叶惊阑伸了个懒腰,唤道:“姑娘,我的伤口又在渗血了。”

  回应他的是,砸进怀中的干净白纱,以及一句嘟囔:“你还有另一只手。”

  他讪讪地摇着头,果然不能对这女子抱有太大的希望。

  “我有什么秘密?”狗爷脸色如常,好似叶惊阑说的与他毫无关系,“我倒是知晓了你的秘密。”

  “说来听听?”叶惊阑忽然有了兴趣,睁开了沉沉欲睡的双眸。

  “久仰叶大人之盛名,今日得见,平生之幸也。”

  叶惊阑眼中划过一道厉色。想来也是,狗爷能以一人之力撑起所有,号令岛上诸多能人,定是有大智慧之人。他并不惊讶狗爷点破他,这只是时间长短问题。

  狗爷从桌上木盘里取出一个小瓷杯,自顾自地往里添了些茶水,“你的护卫现在在我的手上。”

  他呷一口茶,静待叶惊阑回音。

  “呵呵。”只听得两声干笑。

  “怎么?叶大人竟凉薄至此,连跟在身边多年的蒙氏兄妹都视若草菅?”狗爷唤来小王八,令他去烧些热水重新泡茶,让叶大人见识见识无名岛上的香茶。

  小王八去烧水了,旺天才扭动着肥硕的身子朝着屋门来,一个屁股墩安坐门前。

  夏夜的风吹起海浪的白沫子,自林间穿过,卷起草尖的浅淡味道,夹杂着旺天才周身的腥臊之气,在屋子里打着转转。

  “不愧是你。”叶惊阑挑高一边眉,狗爷居然连他身边的蒙歌、蒙络都知道,在盛京的时候都没几个人能准确叫出蒙歌和蒙络的名字,就算知道蒙歌,也不一定摸得清楚蒙络是跟在他身边的人。狗爷不仅看破了他,还能准确判断出打扮怪异的人是蒙歌,实在是不容易,更是证明了他眼光的犀利。

  狗爷一面转着空杯子,一面同他说道:“蒙络那小丫头没来岛上?要是她来了,我就可以早早的知道你真实身份。”

  他称蒙络是小丫头……

  “你有在盛京待过?”叶惊阑对狗爷越发好奇,他似乎对盛京里的事门儿清。

  狗爷拱拱手,答道:“皇都米贵,居大不易。未能有去过天子福泽之地的运气。”

  言下之意:我没去过。

  米贵?何止米贵,柴油酱醋茶都贵,还有龙椅上坐着的女人更是身娇肉贵。

  他没有到过盛京,那他消息可真够灵通的。叶惊阑在心中盘着自己的小九九,该怎么和狗爷周旋?

  “青年才俊,年少有为,实为王朝幸事。可有想过入朝为官?”

  狗爷鼻子里喷出的气,表达了他的厌弃,“可为帝师的扶疏公子尚且在江湖之中飘荡,我等俗人比不得公子才华,又怎配与天之骄女共处朝堂!”

  这是一个不喜女帝的人,叶惊阑隐隐期待着狗爷入仕,若是他,能否激起一潭死水的波澜,最终搅得风云变色,天翻地覆?

  “天之骄女?”云岫从里屋走出,蹙起眉头,“帝诞十三子,夭折六人,仅余下三子四女,你指的是哪一个?”

  “除了心狠手辣的那一位,还能有谁?”狗爷不耐烦地撇嘴道。

  “皇太女早先便定下了,其人有大才;元三子骁勇善战,凡上战场必当身先士卒;元四女舌战群儒,享有文人清誉,在朝中赞声不绝;元五子精于排兵布阵,有军师之能;元六子……不可说;元七女莲台圣女,美名远扬;十三女机敏,可承继大统,为皇太女之后最佳人选。”云岫说得头头是道,有些事儿在叶惊阑的野史杂记上也有所提及。

  狗爷觉着不可思议,这女子的话虽不错,可现在元七女已经稳坐天元宫,她竟不知道。

  “元七。”狗爷依旧顺着她的话说下去,他对元清洄没有一点好感。

  “常年青灯古佛,吃斋布施之人怎会……心狠手辣?”

  叶惊阑从中截断了他们的对话,“人不可看表象。说起来狗爷还未同我讲回城之事。”

  狗爷冷哼一声,此人终于愿意和他谈正事了。

  他拍拍手,从房顶上落下两道黑影。

  穆虚将蒙歌双手反剪,推搡着他走进屋里,路过旺天才时,它冲蒙歌怒吼,几次想扑上他的身,都被穆虚轻飘飘地挡了回去。蒙歌是人质,保证人质安全是谈事的首要条件。

  “狗爷竟然如此有诚意。我这倒霉催的侍卫总爱往外跑,承蒙狗爷关照,让我不再四处寻找。”

  “这点小事,何足挂齿。”

  狗爷勾勾手指,等在门外的小王八呈上新鲜的茶水。

  他眉眼含笑,从容不迫地以茶水冲洗过杯子,再为叶惊阑斟满,恭敬地端到他手边。

  “请用茶。”狗爷再往自己的杯子里倒了一半,“请叶大人品品我无名岛的香茶,切莫因它流连忘返。”

  “我还挂念着盛京的绫罗春,若是预知要与狗爷秉烛夜谈,我得教蒙歌提上几坛来拜会。”

  一个希望叶惊阑这瘟神快些走,一个想着在走之前能用绫罗春压狗爷的茶水一筹。

  正面交锋不直接刀剑相碰,单单以话语作利器。

  先审,后观,再品。

  两人不动声色地你一言,我一语,宛如真就在品鉴香茶。

  “泉从石出,明澈,清冽。水源不错。”叶惊阑说道。

  “活水当用活火烹,缺一不可,贵在‘活’字而已。”

  狗爷丢出一锭银子,小王八欢天喜地接过,磕在牙齿间,乐呵呵地道谢。

  “春水滋养万物,梅雨季节之后便无有如此甘甜之水,我算是有福了。”

  “不仅要赶在如膏梅雨之前,还得选山涧最清之处,以美人柔荑掬起,才可有叶大人见着的此壶香茶。”狗爷洋洋自得,不枉他费尽心思从海的对岸运来淡水。

  叶惊阑叹息道:“壶不对,杯不对。”

  俗话说:“水为茶之母,壶是茶之父。”上好香茗需茶、水、火、器四者相配,缺一不可。

  “是我招待不周。”狗爷敛起笑意,没想到叶惊阑还是品茗的个中好手,讲求尽善尽美。

  叶惊阑没有由着狗爷的话头说一些无关紧要的客套话,而是继续感慨道:“茶质优良,水源纯净,小王八冲泡得法,三者可弥补茶具的缺陷。然,地不对,人不对,无心再品。”

  地不对,人不对?

  狗爷搁下茶杯,斜睨着他。

  “品茗之时,我愿以青山绿水相伴,可亭台轩榭,可雅兰幽居,或有人焚香抚琴,或与人手谈吟诗……再不济,向阳小桌一张,木椅两把,同志趣相投之人,细咂香茗。”叶惊阑在“志趣相投”四个字上着意加重,再叹一口气,“而不是与一无趣之人商讨乏味之事。”

  “砰。”狗爷手中茶杯跌落,“不识好歹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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