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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中西对决


那天使顺着前台小姐手指的方向朝我们这边看了过来,恰巧与我的目光来了一次亲密接触。

        她看着我笑了笑,然后挥了挥手,我这才惊讶地发现,这个神秘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等候多时的程之初,只不过平时的她被职业装包裹,未能展现自己独特的魅力。

        在服务小姐的带领下,她缓步来到我们旁边,我愣了半响才站立起来。

        “来——来啦?”不知道该怎么说,仿佛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场景变得有些尴尬。

        “实在不好意思,路上堵车,让大家久等了。”程之初向我们解释道,连那道歉的姿势也尽显优雅。

        等候多时的神秘人物,竟长得如此好看,那两只呆瓜张大了嘴巴,一副目瞪口呆的表情。而墩子则更夸张,呆坐在那里,一直盯着程之初性感的胸脯,一刻都未曾眨眼,甚至连口水都差点流了出来。

        “你看你,没出息的东西!哈喇子都掉出来了。”一百假意伸手给墩子擦掉口水,实则打破尴尬的场景。

        墩子这才收回视线,将那即将淌出的口水给呛了回去。

        “机器猫,对吧?终于见到本尊了,果真是貌若天仙,鄙人就是游戏里的蝈蝈,真名欧阳一百,很高兴认识你。”我还未作介绍,一百却主动站起身来与她握手。

        “你好!程之初,之乎者也的之,初一十五的初,也很高兴认识你,实在是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程之初再次道歉道。

        “哪儿的话,只要能目睹程小姐的芳颜,就算是让鄙人等上个一年半载,那也算是不虚此行啊。之初,好名字啊!人之初,有雅韵,有格调!”一百油腔滑调地磨合着气氛。

        “谢谢!你的名字也不错啊,欧阳一百,复姓欧阳,百里挑一。”程之初回敬道。

        一百嘟着嘴,装出一脸惊讶地感叹道:“你瞅瞅!你瞅瞅!这有知识有素养的人就是和咱不一样,就我这破名字,人家还能给剖析得如此诗情画意,高雅脱俗,佩服!佩服!”

        墩子则拆台道:“鄙人,鄙人,我看你就像个b人,这包含一百二字的成语多了去了,比如‘百无一用’,‘杀一儆百’还有……”

        “大煞风景的东西!闭上你的臭嘴!咋那么没眼力劲儿?你看这美女都到跟前了,你还不赶紧给人家打声招呼?”一百骂道。

        为了提高自身档次,墩子站起身来,用极不标准的英文腔调对程之初说道:“卖——雷门——一日——郝墩,来死的——米特油!”

        “滚滚滚,26个字母还没认完呢,都tm飚上英文了,这都是自己人,就别装腔作势了。”

        说完,一百继续向程之初介绍道:“他叫郝墩,我们都叫他墩子,铁哥们儿,从小穿同一条开裆裤长大的,以后你也可以叫他墩子。”

        “你好!墩子,那以后,我可就这么叫你了,不介意吧?”程之初主动站立起来,向墩子伸出了手。

        见此状况,一百赶紧起身,接过程之初的右手道:“刚刚他手上洒了些酒,味儿大得很,这握手吧,还是让我代劳了吧。”

        这欧阳一百也真tm够损,连个握手的机会也不给人家,仿似他已将程之初据为己有,容不得他人抚摸触碰,而墩子却因没能触碰到女神的手有些失望,一个劲儿地瞟视着欧阳一百。

        程之初似乎看出了这一点,于是她再次向墩子伸出右手,微笑着说道:“没事,酒精不脏,还可以杀毒,这第一次见面,礼节可不能少!”

        墩子先是有些发愣,没想到这女神竟如此器重自己,于是他赶紧站起身,猴急猴脑地抓住程之初的右手,一个劲儿地点头哈腰摇着尾巴。

        如此看来,一百不让他握手的决定或许是正确的,只见那家伙紧紧握住程之初的右手,色眯眯地注视着她,始终不肯撒手,嘴角再次泛起涌动的口水,让场面再度陷入尴尬。

        见此状况,一百赶紧将墩子的手扯开,痛骂道:“好了啦!人家的手都快被你给捏肿了啦!”

        此时,周围的人开始议论纷纷,其实我们已经明白他们议论的内容,程之初高贵、时尚、优雅,如同童话世界里的白雪公主,而我们仨平庸、粗俗、不羁,大不了算是围坐在白雪公主身旁的三只小矮人,可尽管如此,那白雪公主与小矮人的戏还得继续演下去。

        程之初侧着脑袋问我道:“怎么?姬大爷,还在为昨天的事耿耿于怀?”

        “小看我了,爷可不是那小气的人。”

        虽如此说,我却仍不敢正视她,今晚的程之初与先前身着t恤、腿裹休闲裤的那个女人截然不同,此时此刻,我仿佛面对着另外一个人,一个让我感觉相距甚远的人,那是一种说不上来的陌生感。

        坐下之后,程之初指着墩子惊奇地问道:“墩子,你怎么穿得——?”

        我们仨相顾而笑,然后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讲给她听,逗得她哈哈大笑,一边惊叹我们的演技,一边还不住夸赞墩子,说他确是有大师的风范。

        随后,程之初打了一个响指,招来了服务生。

        “,areyoureadytoordernow?”

        “yes!”

        “hereisthemenu,whatwouldwanttoorder?”

        那服务生的声音柔和却又恐怖,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这高档场所里的就餐规则,从没听说过的菜名,从未见过的菜品,这一切突如其来的未知,让我无所适从,所以我盘算着依葫芦画瓢,他们点什么我就点什么,他们怎么个吃法我便怎么个吃法。

        “onefiletmignon,medium”程之初随意看了一下菜单,然后将菜单交到我们手里。

        “我也来这个吧。”我对程之初说道,毕竟也只能如此选择。

        “sir,wouldyoulikeyoursteakafewmature?”那服务生突然转头问我道,可我却全然听不懂他到底说了些什么。

        “诶,大兄弟,刚才你不是会说中文吗?”我歪着头问他道。

        “对不起,您的牛排,要几分熟?”他终于再次吐出了蹩脚的中文,虽有些畸形,可总算还能听懂,总比去猜测那一连串的英文字母要容易得多。

        我仔细思考了片刻,五分熟对于我这种常吃中餐的人来说不太合适,所以我偷偷给自己多加了一分。

        “六分,谢谢!”

        当我说出这个数字的时候,那服务生一脸疑惑地望着我,当然,我也看出了那疑惑表情之中带着的鄙夷与讥讽。

        “给他七分熟吧。”程之初重新帮我确定下来,我也不知道她为何私自替我更改,直到到后来我才弄明白,原来西餐中的牛排只有一分熟、三分熟、五分熟、七分熟和全熟,根本就没有六分熟的说法。

        “t-bonesteak,medium”一百一副老练的模样,盯着菜单,好一会儿才作出了选择。

        “您呢?先生。”服务生转头望向墩子。

        “我——我——我要热——热狗,有没有?”墩子吱吱呜呜老半天,才挤出这么一句。

        “没有热狗,热狗汉堡,可以吗?”服务生问道。

        “成!就这个!”

        “ok,wouldyoulikesomedrink?”

        “来瓶儿红酒,怎么样?”程之初向我们征求意见道。

        我们自然是无任何异议,毕竟又不是自己掏钱,于我而言,能来这种奢侈的餐厅吃饭,已算是积了八辈子福德。

        服务生离开后,程之初问道:“这地方,感觉还不错吧?”

        “还真不错,全是按西方古典宗教礼仪布置的,比国外一些正宗西餐厅还要有味道。”一百感叹道。

        “其实这以前是一间教堂,后来被我爸,不,被一老板买了下来,改装成了西餐厅,不过有些东西还是保持了原本的样子,比如穹顶的壁画,教堂所用的旧钢琴,以及那只笨重的大钟,这些老旧的东西,代表着记忆和神秘,会显得更有情调一些。”

        程之初给我们讲述着这家餐厅的由来,不过我倒隐约能揣测出,这家店应该是他爸旗下的,真是没想到程董的生意竟做的如此之大,涉及面如此之广。

        “好是好,就是有些阴森恐怖,你看那耶稣老头儿,让我想起了美国惊悚片里的吸血僵尸。”墩子喃喃道。

        一百骂道:“不解风情的东西!不懂就别瞎哔哔,按圣经来说,万物初始之前,宇宙本是无边无际混沌的黑暗,只有上帝之灵穿行其间,上帝对这无边的黑暗十分不满,于是用了七天时间创造了万物生灵,当然了,也包括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后来才能有我们人类的出现。”

        “亚当和夏娃?就是那俩搞□□的狗男女?”墩子咧嘴鄙夷道。

        “人家那叫偷食禁——果,谁tm跟你说是□□了?”

        “这吃果子和吃人不都一个意思?还说得那么隐晦!哄小孩儿啊?”墩子辩解道。

        “你——!”

        墩子说得如此□□,却也的确在理,搞得一百无言以对。

        “再说了,你刚才讲的那些东西,那都是上帝老爷子的功劳,跟这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死人脸有半毛钱关系?”墩子继续发问道。

        “你可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上帝和耶稣的关系!”一百问道。

        墩子瞪大眼睛,说出了一句让我们跌破眼镜的话:“啊?不会吧?他们之间也有关系?难道他俩是cp——也□□上了?”

        我这才深刻理解到“没文化真可怕!”这句话的真正意义。

        “你tm是真不知道还是假装糊涂?”一百抓狂地大骂道。

        墩子摊开手,露出一副无辜的表情,表明那些无知并非是他刻意制造的笑点。

        一百清了清喉咙,然后严肃地对墩子说道:“你丫给我听好了,上帝是耶稣他爹,耶稣是上帝的儿子。”

        “噢,原来这哥俩是这么一层关系啊,美国版的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嘛,不过,我还有一个地方不明白。”

        “有屁就放!”一百皱着眉,一副懒得理他的模样,但又似乎愿意为他解开迷惑,以显得自己知识渊博。

        “你说这耶稣是上帝的儿子,那也就是神仙啰,既然是神仙,那就该有神通和法力,咋还被凡人钉在了十字架上?搞得那么狼狈,连裤子都被人给扒了去,这么看来,还是咱国内的孙大圣更牛b,人家骑得了玉帝,骂得过如来,修理过三太子,侮辱过二郎神……”

        “……”

        一百被墩子无厘头的问话搞得有些蒙了圈。

        程之初抿嘴微笑道:“其实据圣经来讲,耶稣即是预言中的救世主,起初,他在以色列人中传道,很多人选择相信他,并成为了他的门徒。但那些不信基督的犹太权贵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阴谋逮捕了耶稣,他们给他强定死罪,交给当时统治以色列的罗马人,最终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当然,耶稣是无罪的,但他却心甘情愿被钉在十字架上,舍命流血,为的就是要担当人类的罪恶,替人类接受罪的刑罚,并用自己的血洗去人类的一切罪行,把人类从罪恶的牢笼中救赎出来。”

        “噢,你这么说我就明白了,跟那啥小我大我的一个意思吧?咱中国的唐长老也是这么一个伟人。”墩子瞪大眼睛望着程之初道。

        “不错,牺牲小我,完成大我。”

        “哟,看来姑娘对西方宗教还有一定了解?”一百夸赞道。

        “也不是,只不过平时无聊时看看圣经,其实吧,我个人更喜欢佛教的因果轮回观。”

        “佛教?”我惊讶地问道,虽为无神论者,可我却时常被佛教的真言所震撼,所以自然更加偏爱于它。

        “对,佛教思想讲究从自身顿悟,静心修身,历经轮回,触摸宇宙的真谛,一花一菩提,也就正是这个道理。”

        程之初一句简单的话,我们竟听得一头雾水。

        我们聊着各方面的话题,从宗教到科学,从政治到民生,从国外再到国内,不再感觉尴尬与生疏,或许有些人真就是这样,不需要太多言语,不需要太长时间,只需一眼,便能注定今生。

        与中餐相比,西餐拥有一个显著的优点,那就是上菜速度更快,没过多久,我们点的东西都已盛上桌来。

        一开始我还暗自偷喜,因为我曾在朋友那听说过关于刀叉的使用方法,无非就是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罢了,可令我没想到的是,那服务生竟在我餐盘周围摆放了一大堆用具,刀分几种,有小的、大的、圆头的、带齿的,勺子也有一大把,分小的、大的、扁平的。

        此景一出,我暗暗骂道,这tm哪儿是吃饭,明明就是在做生理解剖!如此而来,我自然是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哪个环节出错而丢了脸面,只得偷瞄着一百和程之初的一举一动,准备按部就班。

        墩子则毫不关心礼仪问题,用手直接抓起热狗噻进嘴里,一副大快朵颐、极度享受的样子。

        服务生将红酒打开,一百给我们每人倒上,除了他自己。

        “唉,一百怎么——?”

        大家都清楚,程之初想问的是,如此一个性格开朗的男人,怎么会不喝酒。

        “噢,我对酒精过敏,一沾酒浑身便会起鸡皮疙瘩。”一百撒了一个听上去十分在理的谎言,并向服务生要了一杯白水。

        我与墩子相对而望,明白其中的真伪,却并不愿拆穿。

        “来!为了我们队伍的壮大,也为了和程之初的相识,大家来一个!”我举起酒杯招呼道。

        “cheers!”大家共同举杯,庆祝这历史般庄重的开篇。

        我模仿着程之初的样子,喝了一小口,墩子却丝毫不在意礼节,一口气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然后再给自个儿倒上。

        “哟!墩子酒量不错嘛。”程之初惊叹道。

        “伊万洛夫斯基先生,酒量甚好!酒量甚好啊!”我和一百调侃道。

        而墩子却像小狗一样,摇着尾巴,可怜巴巴地望着程之初道:“神仙姐姐,我——我能有一个请求吗?”

        “嗯,你说?”

        “这热狗实在是太小了,我一口塞进嘴里,还没来得及咀嚼呢,就跌到肚子里了,究竟是个啥味儿都不知道,我——还能再吃一个你们这种东西吗?”

        原来一个热狗对他来讲只能算得上塞塞牙缝,我们还没开始,他的餐盘早已是空空如也,这让我联想起了猪八戒偷吃人参果时的场景。

        “哈哈,当然没问题。”程之初随即唤来了服务生,给墩子多加了一份菲力牛排。

        我挥舞着刀叉,费力地切割着牛排,几近大汗淋漓。

        程之初似乎看穿了我的伪装,笑着道:“西餐的规矩太过繁琐,我觉得吧,自己愿意怎么吃就怎么吃,不必太拘泥于那些礼节和程序。”

        听她这么一说,我自然是放松了许多,毕竟都是自己人,面子上也就打了折、降了价。可我至少知道刀叉不能与餐盘发出响声这一原则,而墩子则不然,整个餐厅都能听到他刀叉敲打餐盘的声音,不时会有人会朝我们投来鄙夷的目光,或是讥讽我们这群小矮人的粗鲁行为。

        没过多长时间,一瓶红酒见了底,可大家却意犹未尽。

        “要不,再整点?”程之初晃动着空荡荡的高脚杯问道。

        “我随意,高兴就好。”我应声道。

        “我也没意见,只是——”墩子皱眉道。

        我和程之初惊诧地望着他,以为他又要发出什么令人捧腹的言论。

        墩子先是犹豫了片刻,然后清了清喉咙,继而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说出来你们可别又骂我,说我没情调什么的。我觉得吧,既然咱们都是中国人,又是在中国人自己的地盘上,那就得按中国人的习俗来办,从古至今,有哪些个英雄好汉聚义时不是举白酒为誓?刘关张桃园结义,梁山一百单八将替天行道,还有天龙八部里的乔虚段叩首结拜……”

        “停——停,别整那么多没用的,麻溜地说,你究竟想干嘛?”一百不耐烦地问道。

        “我——不想喝这红色的玩意儿,没意思,想换白的!”

        此话一出,似乎戳中了几个人的要点,诚然,我也有类似的感觉,习惯不了西方人的紧绷式酒席氛围。

        程之初先是哈哈大笑了两声,然后伸手用橡胶圈把头发束扎成马尾,再侧着脸将两枚耳环轻轻摘下,紧接着,她双脚用力一挥,蹬开了两只高跟鞋,然后光着脚盘坐在椅子上。

        “墩子说得极是,去他大爷的淑女,老娘实在是演不下了!”

        皮囊内外的快速切换,温柔与豪爽的及时逆转,将骨子里的程之初映射得原形毕露。

        “女侠,您这是要大开杀戒?”

        程之初并不回答,只是再次打了一个响指,唤来了服务生。

        “把老头存下来的五粮液,给我取一瓶儿。”程之初对服务生说道。

        那服务生先是一愣,似乎想说些什么,却又未曾开口,只得转身取酒去了。

        两分钟之后,一瓶儿包装有些泛黄的五粮液摆上了餐桌,我猜想这定是程董珍藏的心肝宝贝儿,从纸盒斑驳的程度判断,少说也有十年以上了。

        “今晚,老娘舍命陪君子!喝它个醉生梦死,不醉不归!墩子,开酒!”

        “爽快!这才是咱中国的娘们儿!好,洒家也要来一个袒胸露乳!”

        说完,墩子脱下紧绷着的外套,将拐杖扔到了一边,兴致盎然地打开酒瓶儿,然后将三个高脚杯灌注得满满当当。

        就这样,一场霸占西餐厅的中式对饮正式开启,那浓烈刺鼻的白酒在舌尖回荡,如一股滚烫的涓流自喉咙淌入胃中,煽动起每一个亢奋的细胞,那颜色、那气息、那味道,无一不符合中华民族豪爽、酣畅的性格。

        为增加气氛,这程之初竟与墩子划上了拳,整个餐厅都能听到他们“一回手,哥俩好,三星照,四季财,五魁首……”的划拳声,好在时间已晚,餐厅里客人并不多,他们大不了摇着头,用鄙夷的眼神表示抗议,可没办法,这是咱中国人自己的地盘!

        此时此刻,我又重新感觉到程之初的存在,她不再神秘,不再拘谨,不再被束缚,如同一枚阳光、爽朗的大男孩!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瓶儿白酒稀里糊涂地下了肚,墩子一副极度享受的样子,仰靠在椅子上,摸着肚皮,红着脸,打着嗝儿。

        稍作休息之后,我看了看手表,已是晚上11:15分。

        “怎么样?哥几个,差不多了吧?”我问大家道。

        程之初点点头,叫来服务生,准备埋单。

        一百却突然站立起来,做出一副欲要掏钱包的姿势道:“怎么能让你埋单,付账这种事,还得让咱爷们儿来啊。”

        那样子极度潇洒自然,或许男人这一辈子最荣耀、最光辉、最帅气的模样,也莫过于掏钱包的姿势了。

        可我却非常纳闷,这臭不要脸的家伙究竟是哪儿来的底气,竟敢说出这番九死一生的话?毕竟他明明就没带钱包。

        “谁说女人就不能埋单了?老娘就特讨厌你们这些死要面子的大男人,一副好像没了你们,我们女人就活不下去的样子!老娘说了,今天是我请大家吃饭,何况,这单我也已经买过了。”

        “既然如此,那哥几个可就不客气了?”一百赶紧将手从口袋里拔了出来,他自然是预料到了这一结果,不然也不会这么潇洒从容地收场。

        “各位公子,那今晚就到此为止,下次再聚?”程之初泛红着脸说道。

        “嗯,已经很晚了,明儿还得上班呢。”我附和道。

        “走——我们送吧!”一百对程之初说道。

        “不必了,你送他们俩回家,我让服务生帮我开车。”

        我们来到门外,挥手相约而散。

        可就在程之初上车那一刹,一百和墩子却再次震惊了,两个人站立在风中,傻呆呆地望着她车子远去的方向。

        “rangerover!”

        “路虎·览胜运动版。”

        “50l排量。”

        “手自一体。”

        “时速209千米每小时。”

        “……”

        一百和墩子一人接着一句,我知道她们描述的正是程之初的坐骑,那是一款大红色的路虎,虽然我对汽车一窍不通,但从车型的霸气以及他们惊叹的程度来看,这辆车肯定价格不菲。

        “咋了?这车很贵?”我轻声问道。

        墩子点点头,可一百却一句话也没说,转身朝他那辆奥迪a4走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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