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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魔兽世界


我转过身,朝基佬网吧奔去,那曾是我们工作之余消遣娱乐的地方,自家虽都有电脑,可早已习惯了网吧里的生活,我们喜欢并排坐着,喜欢那里的吵杂气氛,喜欢相互之间嬉笑打闹,这世上排解苦闷与压力的方式有无数种,我们却选择了这幼稚的一项。

        推开门,走进基佬网吧,里面扎满了人,但我还是一眼就在人群中瞄准了一百和墩子,毕竟在网吧里不顾形象大喊大叫的人特别扎眼。

        走近背后,他们丝毫没有察觉,全然陶醉于游戏世界之中,直到我将他们的耳麦摘去。

        一百转过头,急匆匆地指着旁边一台电脑说道:“怎么才来?快!快!给你留着机呢。”

        “网管,来听百事。”墩子扯高喉咙为我点了一罐可乐。

        “咦!这不是那个魔兽世界吗?”我指着电脑屏幕问道,曾在宣传海报上见过,有种似曾相似的感觉。

        “好眼力啊,姬大爷,这游戏还真他娘的不错,以前看别人玩,觉得它技能过多,太复杂,所以没怎么搭理它,昨天无意中试了试手,嘿,你还别说,这感觉还真tm不耐,你看看这画面,这质感,这场景,哎哟喂,简直要逆天。唉!你别干愣着啊,赶快,官网发给你了,注册账号,哥俩还等着你呢。”一百像发现新大陆一般兴奋地朝我嚷叫着。

        “我——我也要玩?”我对这虚拟世界本就没多大兴趣。

        “难不成让你来看我们玩?别tm废话了,赶紧,登网站。”

        魔兽世界,大学时候就曾听说过,成千上万人成为了它的忠实的粉丝,或者也可以说是被它奴役、束缚。这个充满神秘的魔幻世界,到底蕴含着怎样的魔力?

        对我而言,我并不太在意,因为我与游戏的关系,就如同得道高僧与裸体女人,我可以偷偷瞄她一眼,但绝不会为之心存色念。

        何况,在游戏里,我扮演的也不过是个跑龙套的角色,呐喊助威、滥竽充数地吓唬吓唬敌人还可以,但如若真要让我单枪匹马地与其他玩家厮杀一回,那肯定会吓得屁滚尿流、跪地求饶。

        反正也是闲着,所幸陪他们玩一下,于是我打开官网,按照提示注册了账号,进入登录界面,一个重要的问题随之而来,我该玩什么角色呢?

        这时,一百突然转过头,奸邪地看着我道:“我觉着吧,牧师比较酷,上帝之手哦,超级火爆,很多玩家哭着闹着也要玩这职业。”

        “有那么抢手?那这牧师,在游戏里到底是如何定位的?究竟有啥作用?”

        “咳,咳,这牧师啊,说起来那可就厉害去了,他会成为团队的主要力量,掌控着所有人的生死,左手拿着法杖,右手捧着圣经,以上帝的名义拷问着每一个boss的灵魂,就几句简单的赞美诗都可以将敌人搞得七窍流血,口吐白沫——”

        “停——停,我怎么听这话那么耳熟?以你那呵哄咋骗的风格,这牧师肯定不是什么靠谱的玩意儿!”借着过往的经验,我试探着抗议道。

        墩子则突然冒出一句:“牧师并不一无是处,加起血来可是超级强悍的。”

        “啊,原来又tm是奶妈啊?老子信了你的邪,忽悠了我一次,还想忽悠我第二次?”我别了一百一眼,表示强烈的抗议。

        “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一百转过头瞪了墩子一眼。

        “我不干!以前玩剑网,只顾不停给你加血,那boss究竟长tm什么样儿,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总之,这次绝不听你忽悠,坚决不玩奶妈!”我陈述着自己曾经的冤屈,斩钉截铁地表明了态度。

        见我意向坚决,无力回天,一百转头痛骂墩子道:“看你干的好事,都怪你多嘴!现在好了,辛辛苦苦忽悠来的奶妈,就被你那张破嘴给搞夭折了,这还怎么下副本?你给我打绷带?”

        我对墩子竖起大拇指道:“兄弟,仗义!不然,我又得被这糟老头子给坑了!”

        事已至此,一百只好无可奈何地说道:“得嘞,您老爱玩什么玩什么,小的我不强迫您,这样总行了吧。”

        思来想去,我瞄上了战士这个职业,觉得这职业完全可以颠覆奶妈那猥琐的形象,不再畏畏惧惧地躲在团队最后排,而是挥舞着血淋淋的大砍刀,冲锋在战场的第一线,与boss脸贴脸地互殴。

        “我就玩这个!”

        我意志坚定地选择了种族为牛头人的战士,我喜欢它萌中带猛的感觉,憨憨的脑袋,粗粗的腰,重重的蹄子,长长的尾巴,走起路来左摇右晃,简直萌到了极点。

        一百和墩子向我投来怀疑的目光道:“战士这职业,操作难度可不是一般的高,你确定能驾驭得住?”

        “我去!就一只小牛犊子,老子还能制服不了它?”

        “好吧,随性就好。”一百无奈道。

        接下来,该给它取名儿了,叫啥呢?这游戏名字意义重大,既要符合我威武霸气的气质,又要诙谐幽默到令人过目不忘,还得突出我本人的一些个性。

        托着下巴在脑中思索了好半天,也想不出个恰当的名字,像什么“战神”、“弑神”、“狂煞”这类俗到爆的名字自然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

        转头一看一百和墩子的角色名,霎时被雷倒,他们一个叫“蝈蝈”,一个叫“蛐蛐”。

        “我说姬大爷,你还没进游戏吗?”一百一边玩一边催促道。

        刹那间,一个响亮的名字突然浮现在眼前,我虽讨厌一百给我的外号,不过长期以来,我也潜移默化地接受了这个称号,仔细想来,却是符合游戏名具备的各方条件,最终,我敲下键盘,确定了游戏角色的名字——姬大爷。

        从此以后,“姬大爷”左手牵着“蛐蛐”,右手提着“蝈蝈”,开启了漫长的被怪物□□、菊爆的血泪史。

        第一次玩3d游戏,让我感觉非常不适应,甚至有些头昏、恶心,连人物的基本操作都成问题,好在有一百和墩子的帮助,没过多久,我便习惯了这个纷杂的立体空间。

        刚开始是漫长的任务历程,不过如同一百所言,这游戏设计的精妙之处,就在于每一个任务的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让玩家真切感觉到那个奇幻般的艾泽拉斯世界。

        一百玩的是亡灵法师,发型难看,长相难看,体型难看,外加一副典型的o型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几度有想将它一脚踹飞的冲动,而这丑陋得令人作恶的种族,却让一百心满意足。

        墩子玩的是大鼻子的巨魔猎人,长得跟阿凡达一般,驮着背,赤着脚,整个形象比那亡灵好不到哪儿去,尤其是跟在他身后的那一只傻不拉几的宠物——野猪宝宝,该进攻的时候只顾站在旁边瞎哼哼,不该进攻的时候却又引来一大波怪物,追得我们仨鸡飞狗跳,真恨不得用我那八尺长的大砍刀一刀将它给劈死!

        对于这款游戏,我们都属于呆萌的新手,所以大多数时间,我们要么是在吃面包回血,要么就是在迷迷糊糊地找尸体,好不容易跌跌撞撞地熬到了15级,才在野外偶遇一只落单的治疗萨满,一百好说歹说,才将他忽悠进我们队伍,几个人雄心壮志,雄赳赳气昂昂地准备尝试第一个副本——哀嚎洞穴。

        这副本的变态程度却远远超乎了我们的想象,首先,这副本里尽是些张牙舞爪的奇珍异兽,数量多得离谱,且个个嗜血如命,一不小心拉到仇恨,便有一大群臭不要脸的小怪蜂拥而至,追得我们连滚带爬、上蹿下跳;其次,这副本地形复杂,一个不留神就容易迷路,把自己给绕蒙了圈,等到反应过来之时,才发现自己已被一大群豺狼猛兽锁定了目标,龇牙咧嘴地猛扑过来,最后的死相究竟有多惨烈,可想而知。

        所以说这副本叫哀嚎洞穴,也的确是实至名归,从我们被揍得鼻青脸肿的程度,以及那惨烈的哀嚎声,便足以证明一切。

        我们一直玩到很晚才决定离开,一百似乎意犹未尽,但考虑到第二天还要上班,大家还是相约散去。

        大多数女生都对玩游戏的男生深恶痛绝,她们不允许男生对电脑太过专情,因为男生一旦将注意力分散在游戏上,就很难腾出时间照顾自己的女友,接电话时无精打采,含糊其辞,不愿出门陪她散步聊天,满脑子都是游戏,整天猥琐地宅在家里,这每一条罪行都刚好触及到女人的要害。

        女人所期望的爱是不折不扣的,越完美越好,她可以随时抽查,反复验证,一旦发现与自己期望值有所偏差,便会怀疑对方是否忠贞,是否为爱倾注了所有。

        男女之间表达爱的方式本有差异,男人如同掰玉米的猴子,付出了许多,却看不见成绩;女人则像守护自己领土的狮子,任何侵入领地的动物都将成为她的敌人,所以,女人将游戏作为情敌,却也在情理之中。

        喜欢游戏并没有错,但真正好的男人并不沉迷于游戏,他会在女友打来电话时毫不犹豫地摘掉耳麦、背向电脑,耐心十足地倾听她的唠叨和抱怨,不论是否已被游戏里的队友把祖宗十八代给骂了个底儿朝天,也绝不回头。所以,我们可以在没有女友的时间里用游戏来填补空虚的生活,而不是在没有游戏的日子里让女友来慰藉我们的空虚。

        回家时,屋子里一片漆黑,小晓该是早已睡去,我轻手轻脚地洗了澡,然后轻轻关上了卧室的房门,一边收拾着衣物,一边整理着第二天上班所带的东西,可能是游戏时间过长,脑中还一直浮现着游戏里的场景。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养成了他人认为极不文雅的生活习惯——裸睡。我觉得睡觉是人生中最美妙的事情,毕竟只有当我们睡着了,才能真正放松自己,亲近自然,愉悦自身,所以我认为睡觉时不应被其它东西束缚或捆绑,做到完全的天人合一。

        为了优雅,为了防止曝光,我也曾试着穿上内衣睡觉,可无论如何都无法释然睡去,接连折腾了几个晚上,仍改变不了心理上这一嗜好,便索性还是裸着,在形象与舒坦面前,我最终选择了后者。好在这些年来一直都是一个人,并无异性在身旁,这优势条件也让我更加肆无忌惮地选择了裸下去。

        我打开衣柜,光着屁股,哼着小曲儿,悠闲地整理着我的衣物。

        “吱——”

        大概三秒钟的时间,我才突然意识到这是我卧室房门打开的声音。

        我缓缓转过头,而那门缝之中出现的,竟然是,竟然是邱小晓的身影,只见她穿着毛茸茸的睡衣,瞪大两只惊恐的眼睛,一手捂着嘴,一副惊讶的样子,夸张到了极致。

        我如同见鬼一般被吓了一大跳,白扑扑的屁股暴露在灯光之下,从头顶到脚底,整个胴体竟没有一丝遮掩,那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毛孔,全都暴露无遗,我从没经历过这般尴尬的场面,一时之间竟乱了方寸,不知该如何是好。

        我们相互对望,定格了大概两秒,最终,我条件反射地尖叫了一声,然后立马从身后扯过被子将□□裹住。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晓赶紧转过身,背对着我说道。

        “你不会敲门啊!”我为自己的“失贞”而感到恼怒。

        “我敲了,可是没反应。”她解释道。

        或许是刚才大脑太过专注游戏,也或许是小晓敲门的声音太过轻柔,总之,事情就这么突兀地发生了。一个极不应该的人,于极不合适的时间,在极不恰当的地点,以极不优雅的方式拿走了我认为极不可能被夺走的“第一次”。

        我实在有些难以接受,毕竟自己还是处子之身,成年以后就没有任何女人目睹过我的“真容”,发生这种事,大脑难免有些转不过那道弯。但后来仔细想想,毕竟自己是个男人,谈不上吃什么亏,况且只是看看而已,又没有被□□,这般自我安慰下来,心里也就平衡多了。

        “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熬了银耳汤,放在厨房灶台上,你要是饿了,就趁热喝点吧。”小晓边说边遛进她的房间,关上了房门。

        冷静了几秒,我扑通一声瘫坐在床上,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抖动,这一番惊吓着实不轻。或是为了压惊,也或是的确有些饿了,我偷偷去往厨房,将锅里的银耳汤盛上一大碗,一饮而尽,这小妮子的手艺还真不耐,银耳汤熬得甜而不腻,滑润爽口,吃罢以后果真是舒爽了不少。

        第二天天还未亮,生物钟将我从睡梦中叫醒,屋外似乎刮起了大风,我从被窝中伸出一条腿,探测了一下外面的温度,却又立马给缩了回来,看来今天又将是一个寒风凛冽的日子。迷迷糊糊之中,我听到客厅似乎有些响动,于是立即起身,穿好衣服。

        打开房门,邱小晓竟出现在客厅,只见她穿着围裙,一手拿着勺子,一手端着一碗面条。

        “起床了?赶紧去洗漱,吃早饭了。”她一边忙活,一边催促道。

        “噢。”对于这番特殊的待遇,我竟无言回应,只是站在一旁傻愣着。

        以前常听人说过:女人一生中有两个最美时刻,一个是当她穿上洁白婚纱步入婚礼殿堂之时,另一个则是穿上围裙在厨房里挥舞锅碗瓢盆之时。如今看来也的确如此,此刻,那穿上围裙的邱小晓,确有一番无以言表的美感,这种隐秘而伟大的美,能给人独特的安稳与踏实。

        “别愣着了,快去洗漱,面条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好——好嘞!”

        我迅速去往卫生间,待洗漱完毕后,再坐回了餐桌旁。

        那是很大一碗面条,里面搁满了各种调料,香气扑鼻,青菜叶子与面条的比例恰到好处。

        但,我却并不为之心动,从小到大我就有许多臭毛病,比如说面条,恰恰是我食谱中的禁忌,也不知道究竟出于什么原因,总之就是不怎么喜欢这类条状食物,甚至可以算得上是讨厌,可如今,某个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特意为我做了这么一碗早餐,我又怎能狠心道出真相。

        于是我咬紧牙槽,装作一副极度钟爱的模样。可刚送入第一口的时候,就感觉味道有些不对,那面条之中泛着的怪异气味,莫非是——醋?不错,唇齿舌尖感知到的酸恶之感,正是味蕾对醋做出的特殊抗拒,显然,醋这种调料已无辜地被我列入食物黑名单之内,不论吃任何东西,我从不加醋,没有理由,没有原因,不喜欢,天生就是不喜欢。

        可既然选择了,那便无法回头,我只能装模作样地演绎着剧情,胃里恶心得要死,面上却一脸满足,摆出一副极其享受的样子,一边狼吞虎咽,还一边不停夸赞小晓厨艺的精湛,表情与语言进行着无缝对接。

        小晓坐在对面,双手托着下巴,看着我将面条一筷又一筷送入口中,享受着至上的成就感。

        我用尽洪荒之力,才将碗里的面一根不剩地塞进嘴里,抬手看看表,差不多八点钟。

        “呀!居然这么晚了。”我皱了皱眉。

        “你快走吧,别迟到了,我来收拾碗筷。”小晓催促道。

        “那你——?”

        “我一会儿坐公交车去学校,还来得及。”

        “好吧,路上小心点,放学后早点回来,把宿舍里该带的东西都带走,不要有什么遗落。”我一边说一边拿着外套朝屋外奔去。

        冬季的蜀中平原虽比不了北方城市的酷寒,却足以让人对冰冷的空气心生畏惧,特别是屋外的寒风,少了山势的阻隔,更加肆无忌惮地呼啸怒吼,企图带走任何一缕苟延残喘的温度。

        跻身风雨飘摇的公交站台,冷风如海浪一波接过一波,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索性将身体缩得更紧一些,再把衣领展开竖立起来,妄图抵御一些严寒。

        这站台上大多是同龄的男男女女,他们如提线木偶般神情呆滞,相互之间不多言语,每个人都把自己裹得跟只棉球一般,搓着手,踱着脚,吐着冷空气,不时伸长脖子朝道路尽头张望,等待着那姗姗来迟的公交车。

        在成都工作的人,绝大多数如我一样属外来人口,都是此地的大学毕业生,大家怀揣着各自的梦想,坚定地留在了这座繁华都市之中,可,即便流淌着一腔滚烫的热血,到最后能坚持下来的人又有多少?某些人因顶不住城市生活的压力选择了退出;某些人摸爬滚打,任劳任怨,熬到三十出头,却得出了不适宜在大城市生活的结论,幡然醒悟之时,青春早已流逝,到那时,又有谁能为他们错误的人生选择埋单?

        都市的繁华本就是由青春的血与泪灌注而成的,对我而言,这里更像是一座死城,被冷漠囚禁的死城,这座孤城里没有问候,没有温情,没有气息,有的也只是一张张死灰色的面孔,有多少人曾将青春献给了这座终将不属于自己的城市?我——也会是其中一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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