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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一米阳光


早上七点多钟,我醒来之时,小晓房间里异常安静,她似乎已经睡着,该是哭了一夜,疲惫的身体再也无法抵抗睡眠的侵袭,最终战败,束手就擒。

        或许这世界上最佳的疗伤之地,便是她的梦境了,在那里,可以忘记所有的人和事,包括她的前男友,那个凶悍的女人,以及那些异样的眼光,甚至可以忘记自己本身。与此同时,她可以在梦见很多她希望见到的人,比如已逝的父母和高中同学,临走之时连声道别的机会都没有,而梦境之中,他们可以促膝长谈,细数身边发生的各种琐事,安宁而又温馨。

        由此看来,小晓似乎不应属于这个喧嚣纷繁的现实世界,而我,也并不应存在于她那块净土之中,只要她能过得踏实,忘记所有的忧愁,我宁愿现实与梦境发生颠倒,现实变成了梦,梦转化为真正的现实,我则成为她梦中的路人甲。

        我去楼下买了早饭,放在餐桌上,另附一张纸条:

        小晓:

        早饭已经准备好了,多休息,冰箱里有午餐,放微波炉里打热就可以直接吃,晚上见!

        虞力齐

        对上班族而言,周一,无疑是个万恶的日子,铺天盖地的工作令人不忍直视,激情什么的也便烟消云散、随之风飞了。可不知为何,直面本周的第一天,我却显得尤为亢奋,脸上的笑容像打了模子一般,抠不出半分烦忧,内心翻涌着怪异的小激动。

        闲暇之余,脑中会突然蹦出邱小晓,她睡醒了吗?看到我留的纸条了吗?伤口愈合得差不多了吧?回家时她会是什么样的表情?我幻想着各种各样毫无意义的画面。

        站在大厦顶端,透过敦厚的落地窗,俯视辽阔的天府之国,道路上车水马龙,行人匆匆,城市中的一切,看似混乱却又井然有序地进行着,久日未曾相逢的阳光,带着微弱的光芒抚慰着这座冬眠已久的城市,各栋大楼如向日葵一般逐渐苏醒,争先恐后伸长脖子,企图感受第一缕阳光的洗礼。

        是啊,多久没见到这金色的阳光了,即便它的温度微弱得不值一提,却仍能烘干我湿润的情绪。看着那一束束划破云层的光芒,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传说,一个关于阳光的传说。

        每逢秋分之时,日月交合、同辉同映,神灵会在云南丽江玉龙雪山上,赐予人间最完美的爱情阳光,每个被阳光抚摸到的人都将会得到最美、最圣洁的爱情。但不幸的是,玉龙雪山终年云雾缭绕,雪山一侧常年不见阳光,秋分这天,阳光更是无法穿透云层,但是在玉龙和哈巴雪山交界处,穿孔肃立最陡峭的岩壁有一处山洞,据说山洞里居住的是殉情而死的风之女,她痛恨山神刁难人世间的男女,所以会在秋分的正午时分,趁山神打盹的时候,将万丈爱情阳光中最绚丽的一米偷偷剪下,藏于山洞之中,然而,山神醒来后很快就会发觉,并追回那一米阳光,所以这一米阳光只能在人间停留一个盹的功夫,继而消失,如果有最勇敢最执着的人在正午时分来到山洞里,他将会得到风之女的馈赠——最绚丽、最幸福的爱情。

        虽然这只是一个传说,可也一度令我神魂颠倒,誓要在秋分之时去那洞中待上一个中午,乞求风之女的馈赠。不过我想不明白的是,代表着真爱力量的阳光为何穿透不了山神所布下的云层?或许正如传说中描述的一样,那一米阳光只能在人间停留极短的时间,真爱也是如此,它的确存在过,只不过并不长久。

        那几日,邱小晓就像丢了魂儿一般,面无表情,目光呆滞,如同行尸走肉,她不愿意同我讲任何一句话,只是整天把自己给关在房间内,不上课,不外出,不听歌,不宣泄,时而痛哭,时而傻笑。

        面对这种状况,我更是爱莫能助,毕竟我和她之间并无实质上的关联,充其量算作马路边捡到的临时友情,名义上共同患难,实则脆弱得薄如蝉翼,而我所能做的,只是将饭菜送到她门口,给予人性上的关怀,可她却并不领情,几天下来几乎颗米未进。

        三天后,当我拖着疲惫的躯体回到家,打开房门时,却发现屋内空无一人,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地板被拖得干干净净,整个房间像彻底换了个样,不再专属于单身狗的凌乱。

        我知道,这定是邱小晓的杰作,按理说,整洁的房间应该与愉悦的心情更搭调,可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我并不隐瞒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那心底生出的竟是一番无以言表的失落,肮脏的期待在顷刻间烟消云散,患得患失间,来不及作别,我再次回归简单的生活。

        我像一只泄了气的气球一样瘫软在沙发上,呆呆地望着电视墙,那墙上悬挂着一幅仿制的《向日葵》,我并不懂得欣赏艺术,只能凭空捏造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名著往往与创造者伴随着相同的命运,通常在创造者消失或死亡之后,它才会被众人从遗忘的泥土中拖拽出来大肆膜拜,人们欣赏与崇尚的,并非作品本身,而是通过作品来寄托对创造者神奇人生的怀恋,就好比梵高与《向日葵》,它带给我的并不只是一副绘画,而是一段丰富惨烈的人生影像,那株生长在阿尔卑斯山脉的向日葵,吮吸着创造者自杀身亡后溅出的鲜血,带着希望与痛苦延续着创造者的生命,或是抗争于命运枷锁之内,或是苟且于尘世繁琐之间。

        向日葵与梵高已完全融为一体,通过向日葵,我感受到了梵高曲折婉转的一生,而从梵高身上,我也看到了向日葵的坚韧不屈。那一枪,不仅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整个世界的声音,我时常想,到底是世界遗弃了梵高,还是梵高弄丢了整个世界?

        邱小晓悄然离开了,她像一位素不相识的朋友,理所应当地不辞而别,带走了所有情愫,我——没有权利依依不舍。

        几分钟后,门外传来几声清脆的敲门声,这间屋子已被时间尘封太久,除了房东老太太,几乎无人造访,我懒散地从沙发上爬起来,穿好拖鞋,无精打采地将门打开。

        随着房门咯吱一响,门框之中呈现一张青涩、腼腆的笑脸,一双晶莹剔透的大眼睛眨巴眨巴地闪动着,湿润的长发温柔地披散在羽绒服的帽檐,袖口下,两只白皙的小手拧着两个硕大的塑料袋,那脚底踩着的却是我的棉拖鞋。

        没错,门框之中伫立着的,正是悄然消失的邱小晓,此时此刻,如若将门框比作画框,那她便是那画中的蒙娜丽莎,神秘莫测的笑容,足以让众生为之动容。

        我完全被这幅活画卷深深吸引住了,呆呆站在原地,扶着门框,却讲不出一句话,楞了好半响,才缓缓回过神。

        “你怎么——?”我惊诧地问道。

        “噢,我估计着时间你也该回来了,所以去楼下超市买了点东西。”小晓举起手中的袋子示意道。

        一时之间,我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傻愣愣地堵在门口,心中生起诸多疑问,她为何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为何突然之间卸下了所有悲痛与烦忧?

        “怎么?不打算让我进去?”她斜着头,笑着说道。

        我这才清醒过来,赶紧伸手接过她手中的两个大口袋,腾出位置让她挪步进屋。

        “哟,这么沉,都买了些什么?”

        “有牛奶、面包、洗衣液,还有……”小晓一边甩着双手,试图缓解它们的疲劳,一边细数着自己购买的各种东西。

        “洗衣液没有了么?”我奇怪地问,毕竟前两天我刚买了一大瓶。

        “嗯,都用光了,你瞧,那么多衣服呢!”她指着窗外阳台的晾衣竿。

        一直没注意窗外的情况,这时我才惊奇地发现,晾衣竿上摇晃着的,是满满一排洗过的衣物,那是我长时间堆积起来的,连洗衣机都无法接受的挑战。

        面临如此壮观的画面,我深感羞愧,长期以来的单身生活纵容了慵懒的生活习惯,恍然间发现,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已加入了油腻、猥琐的中年大叔行列,不在意发型、不关心穿着、无所谓美丑,诚如一百所言:我们这一代人,已过了非帅不可的年龄。

        “厨房我也打扫过了,真乱,你平时都没自己做过饭?”

        “午饭一般都在公司食堂吃的,晚上又是一个人,做饭太麻烦,索性在外面随便吃些东西。”

        “这么好的厨房,这么好的餐具设施,却只能当成摆设,实在太浪费了!”

        “怎么,难不成你还会做饭?”

        “难不成我不应该会?”小晓笑着回答道,那嬉笑调皮的表情与前几日里行尸走肉的状态完全判若两人。

        不过这景象却令我有些不安,毕竟反差太过强烈,我甚至怀疑这一切释然只不过是她表面的伪装,她并非真正的快乐,只不过捡起了一张笑脸,包裹住背后的伤痛与无奈。

        坐在沙发上,我们并无太多语言,努力在脑中搜寻应景的话题,企图打破这份特殊的尴尬。

        “那个——你好些了吗?”我犹犹豫豫地问道。

        本以为这类敏感的话题会再度拉扯起极端的情绪,可没想到,她竟丝毫没有介意,反而露出一副干净利落的微笑。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时间不对,人更不对。”她低声说道。

        “你嘀嘀咕咕说些什么呢?”我不解地问道。

        “这些天,我彻底想明白了,其实一切都无所谓对错,我真真切切去对待一份感情,自知无过,他老婆也是实实在在地捍卫自己的婚姻,这也没错,只不过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我偏偏爱上了一个错误的人。人这一生,漫长且无定数,谁的青春不会遇上几个混蛋?”

        “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羞辱你,你不恨她?”

        她摇摇头,然后似笑非笑地回答道:“如果要恨,那当天晚上我便会反击了,其实,我并非你所看到的那般脆弱,这些年来,我苟且存活,在逆境中生存,也进化出了保护自身的羽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我是一个女人,受不得别人的侮辱与践踏,可话又说回来,我确实是影响了别人的家庭,不论是否刻意,终究还是给她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其实在这一场闹剧中,她也是无辜的受害者,所以不论她怎样对我,我都能坦然接受,也算是对自己的惩罚吧。”

        “这样的结局,你后悔吗?”

        沉默些许以后,她缓缓回答道:“有些故事,没有发生便已宣告结束,我不后悔自己当初做出的决定,或许是命中该有此劫吧,只怪我自己太幼稚,太容易相信别人,本以为自己经历了生死,会有别于一般的女生,不会被甜言蜜语所腐蚀,如今看来,我也不过如此。”

        “那——你确定真的已经了无牵挂?”

        “牵挂?我不对任何人有牵挂,只对过往那个愚蠢的自己还有所挂念,以此为镜吧,这一切,该结束了!”

        那绝望的语气中混杂着几分洒脱,的确,对她而言,该是画上句号的时候了,不论是与他,还是与曾经的自己,都应该做一个彻底的了断。

        安静之时,我注意到她肚子正咕噜咕噜叫个不停,她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捂着肚子尴尬地朝我笑了笑。

        “饿了吗?”

        “嗯,有一点。”

        “走!出去吃饭,我请你,就当是帮我洗衣服的回报。”

        小晓似乎早就等待着这句话,一下子从沙发上蹦了起来,经历了几天饥饿的侵扰,这小妮子该是撑不住了,一路上,我都能清楚地听见她肚子的抗议声。

        选择了一家较近的饭馆,我让她点菜,她却只点了一份“金沙玉米”,然后将菜单交回我手里。

        “我不吃肉的,一份玉米足够了,你看看你想吃点什么。”她微笑着说道。

        “什——什么?不——不吃肉?”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毕竟除了和尚尼姑,我还从未见过对肉不感兴趣的主。

        “嗯,从小就不太爱吃肉。”

        “是有什么宗教信仰么?”我好奇地问道。

        “我虽是羌族人,不过羌族倒没这个禁忌,属于个人原因吧,打娘胎里就形成了这个坏毛病。”

        “噢?你是羌族人?”

        “对,有羌族血统,不过基本已被汉化,除了身份证,也很难找到少数民族的影子,汶川有很多羌族的居民,你不知道么?”

        我倒的确是忽略了这一点,自古以来,汶川地域便是羌族聚居地。

        “那,是所有的肉都不喜欢吗?”我继续问道。

        “也并不是所有,鱼和兔子还是能吃一点。”

        我对这一位半素食主义者感到不可思议,不吃肉的生活该有多糟糕?想想自己,打小就爱吃肉,几天吃不上一顿心里就憋得慌。我所认为的幸福生活应当是顿顿有肉吃,红烧、清炖、爆炒、粉蒸,换着花样儿地吃,想什么时候吃便什么时候吃,有了肉,生活才算有了档次,离幸福的距离才会更加接近。

        我实在无法想象与肉滋生出敌意的人是如何感知这个世界的,如同吃斋念佛的人,六根清净,无欲无求,此般禁锢地活着,那还有什么意思?

        “那——来一个小煎兔?”我指着菜单征求小晓的意见。

        “你不用管我,点你自己喜欢的就行。”

        “那就来这个吧,在我们老家,兔肉可是主食,小兔子已经光荣成为了菜单上的‘名人’,而我们家更是吃兔专业户,逢年过节都得弄上好几只,我自然也特别喜欢。”我对小晓调侃道。

        “啊?真的假的?那——那你老家在哪?”

        “盐城,知道么?”

        “盐城?你是说自贡?”

        我点点头。

        “当然知道了,老早就听同学们讲过,说自贡那边有一种特产叫什么巴芬兔,全国都有分店,应该挺好吃吧;还有自贡的招牌——盐帮菜,特别有名;每逢过年时自贡还会有灯会,听说特别漂亮,特别壮观,可惜我都没去过,还有还有,听说那边还有好多好多恐龙,还有——”小晓激动地细数着我家乡的特色。

        “是恐龙化石,不是恐龙,自贡的美女产量可不亚于成都,多得数都数不清。”我笑着纠正道。

        “哈哈,口误口误。”她则一脸尴尬。

        “其实,那个巴芬兔并不怎么好吃,自贡人自家做的‘冷吃兔’,还有街头路边摊烤制的兔头,那味道才叫巴适,想想我都流口水,如果以后有机会,让你尝尝我妈做的冷吃兔,那味道,简直是——巴适得板!”

        “嗯嗯,说定了,你可不许骗我。”

        “当然。”

        “那灯会,好看吗?”

        “当然好看,南国灯城,享誉中外,要观灯,那肯定得去自贡啊。”

        “那——那自贡的盐,究竟是怎么做的?”

        “说起这个盐吧,那倒是有很长的历史了,据说第一口井是东汉时期开凿的,那边的盐比较特殊,属井盐,也就是挖深井从地底抽出卤水炼制成盐,当然了,自贡有如今的发展,也正与那一口口盐井密切相关。”

        “那这个有名的‘盐帮菜’,与那个开采的盐有什么关联吗?”

        “当然有关系了,井盐业发展旺盛以后,吸引了中国各个地方的投资者和劳工,不同层面的饮食嗜好交汇,不同地域的饮食文化融合,也便促使自贡形成了独具风味的盐帮菜系。”我耐心地解释道。

        “噢,原来是这个样子啊。”

        离吃饭时间越近,便越容易感觉饥饿,再加上谈起家乡的美食,喉咙里更是不停回放着咕噜咕噜吞咽口水的声音。

        菜上桌以后,我们再无形象顾忌,刚结束对话,便如饿狼捕食一般,让自己的舌尖与味蕾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小晓狼吞虎咽的表情并不比我优雅太多,除了我妈,我很少有机会看到其他女人吃饭的动作那么爽快,那么肆无忌惮,那么不顾形象。

        以前觉得我妈吃饭的动作特庸俗,毫无女人本该具有的温文尔雅,有时我甚至会对她指指点点,苛刻地要求她吃饭不要太快,声音不要太大,全然忘记她不过一农村妇人,淳朴中折射的“庸俗”才应是她最美丽的影像。

        可如今,当另一个女人摆着同样的姿势出现在我面前,我却一点儿没有庸俗的感觉,反倒滋生出几分可爱,只见她抱着饭碗,埋着头,一言不发,快速挥动着筷子,整个视线保持在金沙玉米与饭碗之间来回跳动。

        我并不太饿,只吃了一丁点儿饭菜便感觉肚子撑得难受,于是索性放下筷子,双手托着下巴,认真观察着小晓的每一个动作。

        或许是我碗筷敲打声的停止惊扰到了小晓,她突然减慢了速度,微微抬起头偷偷瞄我,我们四目相对,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夸张的吃相,脸唰地一下变得通红。

        “不要看我。”她尴尬地低头嚷道。

        “不看了,不看了,你继续,我吃我的。”

        眼角余光发现,邱小晓悄悄抬起头,确定我不再看她,又迅速回到了紧张的“工作”当中,如同一只偷吃的老鼠,生怕被猫给逮住,一边偷吃,还一边观察着周围的动静,确保环境的安全。

        没过多久,桌上的饭菜被我们一扫而空,我依靠着椅子,摸着胀鼓鼓的肚皮,决定休息一会儿再回家。

        “小晓,你什么时候回学校?”即便这个话题太过敏感,不过我还是忍不住想问,毕竟她还没毕业,学校的课程总不能这么耽搁着。

        果不其然,听我如此一问,她的表情突然凝重起来,沉默了好半天,才压低声音回答道:“明天。”

        “要不这样吧,你明天先回学校把东西搬出来,暂时住我这,反正你也快毕业了,迟早都要离开那地方。”

        “不不不,不合适,我怎么能——”她尽力挥动双手拒绝道。

        “你就不要再推辞了,依你现在的状况,还能去哪儿?总不能再回宿舍吧,那又将免不了许多事端,姑且先住我这,等风声过去之后,再做打算也不迟。”

        她思考了许久,才吞吞吐吐道:“那——那好吧,谢——谢你,你放心,我每个周末都有做兼职的,我——我会付你房租。”

        “房租的事先不急,等你什么时候有钱了,再什么时候给我,反正我那还空着一间屋。”

        她低头不语,如若不是特殊原因,谁又甘心乞讨这份嗟来之食?

        又休息了一会儿,结了单,我们离开了那家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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