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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散文随笔书评(2)【凑字数】


《那些童年的人和事》

        童年是我们所有人的集体回忆,没有定义,无从解释,一百个人便有一百个不同的童年,一百颗心便装着一百种童年的悲喜,我又怎么可能写尽童年的回忆,回头去看,我们已经找不到我们曾经走过的足迹,但总有一些回忆,会勾起我们共同的欢乐,若是我这些点滴的童年记忆能勾起大家相似的回忆,这便是我最大的快乐。

        童年的那些光影留声

        x嗯,以女神的名义消灭你!那些浑身着满黄金铠甲的圣斗士,记得那时候的我,最大的乐趣便是以拳头强迫着班里面那些身材比我弱小的同学与我一起在走廊上扮演青铜五小强,满楼道的乱蹿着大喊:天马流星拳。见到自称是紫龙的家伙,我便会气冲冲的上去与其争斗一番,一边扭打还一边怒吼着:就你那雄样儿,也敢自称为紫龙……

        x童年时看《射雕英雄传》,妈妈要背着我走很远的一段路,到我们当地的一家电厂宿舍去看,我们家里那时候还买不起电视呢,一开始我还对这部飞来飞去的香港武打电视剧颇感兴趣,但自从梅风出场之后,看到她那黑咕隆咚的眼睛以及一抓便是五个指孔的骷髅头,我便再也不敢去看了,在那个娱乐匮乏的年代,妈妈却十分喜欢这部电视剧,但因为我,直到许多年后重播的时候,她才看全了这部《射雕英雄传》。嗯,后来到了初三,电视台再次播放此剧,我是看上瘾了,但父亲却不让我看了(那个时候,父亲是绝对不会让偶看电视滴),不过为了射雕,偶经常冒险从自己的房间溜出来,跑到楼下收室去看,甚至连被父亲抓到时的借口都想好了:“嗯,偶只是下来上厕所滴,上完后只不过偶尔在这儿瞅上这么两眼,只是瞅上这么两眼……”

        x小时候对日语不甚了解,所以我经常将《恐龙特急克塞号》中的两位主角称之为“狗”和“兔子”,据说与我一样用此称呼的人不在少数,那时候学校一下课,我便会在嘈杂的下课声中高吼一声:“人间大炮,放。”嗯,即便回到了老家,我也会在与小朋友玩儿扇纸牌游戏的时候,双手交叉晃动一番,来一句:“克塞,前来拜访”,然后才会用手掌去拍扇纸牌,说来也怪,我每次念叨这句咒语的时候,便会收获数张纸牌。

        记忆中最深刻的是与爷爷在他银行的单位里面看这部《恐龙特急克塞号》,我每次在那里看的都是津津有味,爷爷在旁陪着我也是看的津津有味,偶尔还与我交流几句,事过境迁,爷爷已经不在人世,而我如今才明白,那其中蕴含的,其实是爷爷对我那无尽的慈爱。

        x与同班小朋友们上体育课的时候,玩儿追逐游戏,我自认为自己的度过人,总是喜欢成为追人的一方,凡是被我逮到的小朋友,我便会满脸嚣张的对他说:“我是黑猫,我是黑猫,你是谁?”对方便会弱弱的回答:“我是一只耳,我是一只耳。”嘎嘎,当时的成就感,真不是盖的。

        x孟飞和潘迎紫版的《神雕侠侣》放映时是1985年,那时候我上小学四五年纪,家里也已经有了一台十四寸的黑白电视,但是我却极不喜欢潘迎紫所扮演的小龙女(当然那时候根本不知道这个小龙女是台湾鼎鼎大名的潘迎紫所扮演),总觉得她像极了我们学校那个凶神恶煞般的数学老师,眼睛都是那么大,说话总是嗲声嗲气,还总是爱哭,嗯,这个看上去很柔弱的女老师,我上小学时受过的最厉害的一次体罚(用教鞭在手掌上狠狠的敲了五下)便是她赐予的。

        x暑假是童年时最美好滴时光啊最美好滴时光!可是哪一年的暑假却让我十分的郁闷,郁闷的原因是因为我始终都无法吐字清晰不打瞌的说清楚以下这句话:“巴巴爸爸巴巴妈妈巴巴祖巴巴拉拉巴巴利波巴巴伯巴巴贝尔巴巴不赖特巴巴布拉伯……”

        x至于使得万人空巷的西游记,我便不必多说了吧,我喜欢这西游记到了什么程度呢,只举一例,当年爷爷要带我去旅游,嗯,云南哇,桂林哇,苏杭哇,这些人间仙境哇,可是我偏偏不去,为什么捏,嗯,我固执的以为,家里的电视每天都会演西游记,但是出去了,就不能看到了,任凭爷爷如何向我解释在外面也能看到西游记,我就是不肯相信……

        x还别说。本人自小便有音乐天赋(但也仅仅限于小时候了)。当时流行《信天游》。我是第一个从录音机上学会地。到了班里。我便一句一句地教给了班里面地同学。嗯。事隔多年之后。再遇到当年地小学同学。其中有几个记不得我地名字了。但却依然清晰地记得这歌:“嗯。你不就是小时候教我们唱信天游地吗。”

        x小孩子是喜欢模仿地。我便喜欢模仿武打动作片。记忆最深刻地。便是一边唱着霍元甲地主题曲“睁开眼吧。个挤(我们当地方言。意思为闭着)住眼吧”一边便狠狠地纵向前方地大树。飞起一脚。然后便隆重地摔在地上。光荣地在胳膊上挂彩。

        嗯。记住这些名字。你熟悉地。绝对是熟悉地名字:变形金刚、少林寺、小龙人、梅花三弄、森林好小子、戏说乾隆、一代女皇、人在旅途、莲花争霸、四大名捕、江湖恩仇录、乙未豪客传奇、侠胆雄狮等等……我们经历了从黑白到彩电地年代。.如今再看到这些名字。你可能会不屑一顾了。但是不可否认地是。这其中地每一幕光影留声。都会定格在你地记忆图片当中。触动心灵。经久不息。

        童年地那些人事记忆

        x我们老家是一个贫穷地村落。但我地家庭情况相对而言。还是不错地。温饱最起码不成问题。但这并不代表。与我同龄地孩子。每一个都如我一样。

        村东头有一家王姓地外迁户。家庭条件极为贫穷。他们家地孩子叫做王晓。是一个很漂亮地女孩子。王晓地父亲是残疾人。母亲是聋哑人。没有其它地亲人。因为劳力地单薄。他们地生活极其困苦。有时候甚至要靠邻居和村民地接济度日。

        有一次王晓随着母亲到一家结婚办喜事的家里坐席,王晓因为好几日没有吃过一顿饱饭,那一日,她竟然吃下了数十根油条,王晓的母亲在那个时候并不在她的身边,因为她母亲也太饿了,饿的根本无暇去顾忌自己的孩子。

        王晓就那样死了,她是被撑死的,死的很不值,死的很悲伤,那一年,王晓才八岁,这件事是我后来听大人们说起的,虽然那时候我对此不是很有感触,但是这件事却一直让我记到了现在,而且每次想起,心底便会格外的悲伤。

        x与我们当家有一对近亲结婚的夫妻,他们比我爸爸妈妈的岁数要大,结婚很早,但一直没有孩子,我十岁那年,他们终于有了一个孩子,而且生了下来,但这孩子却是一个智障儿,这孩子渐渐的长大,在我眼里,这孩子是那么的丑陋,四五岁的时候,他的身上还没有穿过一套完整的衣服。我上初中后,便去了县城,后来回老家的时候,听人说起,这孩子前几日自己跑到村外的河边玩耍,掉到河里淹死了。那一夜,我听到与我们隔了不远的那孩子家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声,那是他母亲在为他哭泣。上天艰难的给予了他一次生命,但是却又在他原本应该最快乐的童年时期残忍的夺了回去,童年,有时候竟然会让人觉得是如此的悲伤与残酷。

        x童年时的眼睛在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总是美好的,嗯,很多事物在我们童年时的眼中,便是那么的单纯,单纯到母亲可以用一句“狼来了”便可以让你乖乖的待在家里,便可以让你停止哭泣。童年时的品位也是如此的简单,简单到认为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无非便是一颗糖果。我小时候,我们村里每到中午的时候,便会有一个老头儿背着一个竹筐,在我们村里走街串巷的吆喝着:“糖果吆!一分钱一个。”嗯,起初的时候,我会很容易的便从奶奶手里要来一分钱,但时日久了,便是这一分钱,要的多了,奶奶也就不乐意了,于是她便哄骗我,那个卖糖果的老头其实是一个专门抢小孩子的坏人,你以后看到他,非但不能再去找他买糖果,还要远远的躲开他。可是做为一个小孩子,对于糖果的向往终是克服了内心的恐惧,即便要不到钱,我便是出去闻一闻那糖果的味道,也觉得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但那老头却似乎看出了我的犹豫与心事,问我:“孩子,这几天怎么见不到你来买糖果了呢?”

        我说:“奶奶不给我钱了,他说你是一个专骗小孩子的坏人。”那老头儿呵呵一笑,露出满口像是吃糖果吃坏了的牙齿,道:“嗯,那是你奶奶不想让你再多吃糖果,所以才会骗你的,好了,爷爷便不找你要钱了,你每天这个时候出来等着爷爷,爷爷便会给你一颗糖果吃,但是你以后长大了可要记住,一定要诚实,一定不要随便欺骗别人说谎话,好不好?”我当然会欣然的点头答应,那一天他也果真给了我一颗免费的糖果,从那之后,我会如约在门口等待着他,而他也如他所说的一样,每次都会给我一颗免费的糖果,后来甚至是两颗、三颗、五颗、一把。可是终于有一天,他再也没有出现了,我不知道他生了什么事,只是再也没有见到过他,再也没有在村子里面听到他那高亢的叫卖声:“糖果吆、一分钱一个。”但他留给我的那句话,直到今天,仍然一直吆喝在我的心底:“孩子,你以后长大了可要记住,一定要诚实,一定不要随便欺骗别人说谎话,好不好?”这位卖糖果的老人,用他的糖果给我上了人生的第一课,那便是———诚实。

        太多的童年故事,我不可能在寥寥几笔之间便写尽,有时候我甚至会非常吝啬的再次将自己的童年从记忆中剥离出来,因为童年实在是太珍贵了,珍贵到如同一个个吹起的美妙泡影,生怕一不小心,便会将其碾碎。童年应该深藏在我们的心底,无时无刻的提醒着我们什么叫做美好,什么叫做纯真。在如今这浮华的**世界当中,童年,一个似遥远又似亲近,似淡薄又似揪心的字眼,总是能让我们拨开岁月的重重痕迹,去审视自己的人生,重塑自己的心灵,然而可悲的是,我们永远都无法再回到童年了。

        所以,朋友们,请保持一颗珍贵的童心吧,用童年的心灵和眼睛来看待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必将能够给予你一片光明、真挚、纯真而又光明的未来。

        童年岁月,如影随行,青青世界,悠悠童心。

        *我心中那个最美的女孩儿*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段属于自己的爱情,每每想起的时候,你或许会欢笑,或许会流泪,谨以此文,献给那些拥有爱情却不懂得珍惜的男生们,献给那些虽然平凡但内心却真诚如金的女孩儿们】

        前几日与自己的表弟在一起聊天,他说起了自己相亲的事情,竟然满脸愁容,一副老大不情愿的样子。

        我心中诧异,忍不住问他:“相亲是好事,你岁数也到了,该正正经经的找个女朋友了,这又有什么烦恼的。”

        谁知他却回答说:“我郁闷的不是相亲这件事,而是相亲的对象,那说媒的人也真是的,竟然把那么丑的女孩儿介绍给我,我差点没吐了。”

        “那女孩儿很丑么?有多丑呢?”我又问道。

        “其实也不算有多丑,应该说是很普通那种,我不喜欢那类型的女孩儿。”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呢?”

        “我喜欢漂亮的,我要是找老婆,一定要找一个漂亮的,最起码也要找一个自己看着舒服的,丑女一概不要。”

        听到表弟这句回答,我不禁莞尔,心道:“你长的很帅么,要是所有的女孩儿都跟你的想法一样,找男朋友一定要找一个帅的,恐怕你就要打一辈子光棍喽。”

        不过这句话我也只是心中想想而已,倘若真要说出来,表弟非要跳楼不可。

        是啊,曾几何时,我如表弟这么大的时候,不是也与他一样么?幻想着自己的女朋友有着惊世骇俗般的美丽,有着如小龙女般的气质,有着令所有男人都喷血的身材,这样的一个极品美女却独独属于我,又是怎一个爽字了得呢。

        所以我对表弟的回答并不觉得奇怪,我只说了一句:“不管你懂不懂,爱一个人,真的无关与美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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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绪翻转,回到了自己的高中时代,那个时候的我充满了叛逆与狂放,终日叼着一只烟提着一瓶酒游走与校内校外,与父母感情上的隔阂使得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愤恨,我喜欢冷漠,喜欢摇滚,喜欢那种醉生梦死的落寞境界。

        离经叛道的我终于因为接连不断的打架殴斗而被那所县立重点高中开除,父母在慎重思虑之下把我送到了城关中学,一所以偏远、穷困、严格而著称的二流中学,在这所中学上学的学生,大多是一些来自农村的穷苦孩子,最多有几个个别的,也是一些与我一样的这种难以管教的另类学生。

        我总是认为自己在这帮土到掉渣的农村学生当中绝对是鹤立鸡群的,我衣着光鲜,没有一个补丁,留着郭富城的型,摩丝的气味对这帮农村穷学生来说,有着一种如大麻般的吸引,我可以理所当然的嚣张跋扈,我的橱柜是带保险的,我的被子是鸭绒的,我裤带上挂着的随身听可以轻而易举的将大部分学生的目光聚集在我的身上,我嘴上叼着的宽盒三五烟可以使得大部分男生对我投来艳羡而又愧涩的目光,我出手阔绰,整个宿舍的一顿中饭我都可以一手包办,就连这个该死的山旮旯里唯一的一家像样的饭店,也成为了我彪显嚣张与富足的中介站。

        我就那样无知无趣的混着日子,我把自己这种惶惶度日的堕落全部归咎与我的父母,归咎与他们远离我十五年之久的淡薄亲情。

        我晃晃悠悠的来往于宿舍、食堂、厕所、教室达半年之久后,终于在一个春雨料峭的午后见到了她,一个来自深山旮旯里的农村女孩儿。

        我记得班主任将她引进教室的时候,她因为紧张被门槛绊了一跤,她怯生生的站了起来,满脸通红,丝凌乱,长长的辫子搭在胸前,低着头,不敢向任何人看上一眼。学生们的哄笑使得她紧紧的攥着自己那不知被洗过多少遍的衣服一角,双脚不停的蹭着,看着她那白的球鞋,我忍不住嘘了一声,喊道:“喂,丫头,可别把你那双球鞋蹭破了。”

        我这句充满讽刺意味的话可能刺痛了她的自尊心,她抬起了头,勇敢的向我看来,目光中竟然没有了一丝的胆怯。

        我打量着她,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儿啊,皮肤倒是白皙干净,可是她的样子也太普通了,眼睛细的像一条线,鼻头还布满了雀斑,虽然说不上有多丑,但是跟漂亮也绝对挨不上边,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孩儿而已。

        不过班主任接下来的话倒是让我对她另眼相看了,从班主任那里得知,这女孩儿竟然是这次中考的前五名,因为家里太穷,而且父亲突然得了重病所以才没有到县里的重点中学去,在家伺候了父亲半年,如今她父亲死了,他才来到了这里,学校很重视她,给她免了所有的学杂书本费,不过这女孩儿倒是很倔强,硬是要求学校把她安排到食堂帮工,说是要借此来为学校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感谢学校对她的照顾。

        从班主任那里得知,她有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叫杜海燕。

        我与她的故事是从一场歌咏比赛开始的,我的歌喉其实并不怎么样,但是相对与那帮土到掉渣的农村学生来说,我却是很敢于表现自己的,而且流行歌曲听的多了,对于旋律的把握,多少也有点心得,所以才被全班男生推选成为了我们班的男生代表。

        而杜海燕就不同了,她的歌喉是天生的,唱起歌来犹如天籁,连我都不得不佩服她是不是经过什么专业的训练,听她唱歌的时候,我常常会有一种错觉,总觉得她那张平凡普通的面孔也有了那么一点点美丽,会让自己的心有一种莫可名状的柔软。

        我们选择的比赛曲目是当时颇为流行的男女对唱情歌《心雨》,而我们特立独行的选择了对唱这一形式更是为我们赢得这场比赛增添了不少砝码。她性格很是腼腆,说话总是柔柔的,我与她交流的时候,她总是躲着我的眼神,不论我说什么,她也只是以点头和摇头来回答,不过当我们对唱起来的时候,她却像是换了一个人,显得极为大方和利索,眼神与我相对时也不再躲闪,很是自信,我心想:“嗯,这个女孩儿,还真是有趣的很呢。”

        我们赢得了比赛,获得了第一名,我很是兴奋,邀请她去饭馆撮一顿,谁知她却拒绝了我,比赛结束之后,她便再也没有与我说过一句话,仿佛从来都不认识我一样,其实我心中也明白,我在这所学校的名声的确不怎么样,对于像她这样的女孩儿来说,自然是能躲我多远就躲多远。

        我依然那样无知无趣的混着日子,高一期末考后,她的成绩是全年级第一,而我自然是倒数之流,我倒不在乎这些,那时候的我,压根就没有想过自己去考什么大学,巴不得这无聊的高中时光早日结束才好。这时候她却突然找到了我,说:“你的成绩怎么会这么差,你为什么不好好学习,拿出你唱歌时候的那种兴趣和劲头,你一定可以提高自己的成绩,希望你下个学期能够重新开始,不要再那样瞎混日子。”

        我吃了一惊,看着她憋的通红的面容,知道她一定是鼓起不知道多大的勇气才敢跟我说出这番话的,可我心里却不以为然。

        她见我不答话,又说道:“希望你能好好想想我说的话,我相信你只要肯用心学,是一定能够学好的。”

        她劝我学习的话我自然没有多少兴趣,不过她为什么突然来找我,跟我说出这番话倒让我很有兴趣,我调笑道:“怎么,我好好学不好好学与你有什么关系,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难道你看上我了不成。”

        她脸色变的更红,狠狠的瞪了我一眼,转身急跑而去,一直到放假,再也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

        高二暑假前的夏天,天气闷热的像是一锅沸腾的开水,我们这帮热血沸腾的男生更是无法熬过那焦躁的夏日夜晚,狭小的宿舍如蒸笼般烘烤着我们这些十**岁的少年的**,我们只能以彼此间的聊天来意淫着我们内心深处的**,黄色的故事讲了又讲,全校稍微有些姿色的女生让我们意淫了个遍,就连那些年轻的女老师,也成为了我们闷在床单下面的**对象,青春时的**,就像是将一只香港脚泡到热水里面一样,虽然烫的想缩回去,却又舍不得那种即解痒又爽心的酣畅淋漓。

        这时候宿舍的男生总会调侃我说,为什么我不在这学校找个女朋友,我不屑于回答,这学校的女生不是苦瓜便是茄子,根本就没有我能看上眼的。可后来突然有人跟我提起了她,说她长的虽然很一般,但是身材不错,学习又好,唱歌也好听,让我考虑考虑要不要泡她做女朋友,我心中一动,是啊,她虽然不漂亮,但身材还可以,也并不是毫无可取之处,若能将她泡上手,也可以打一下这无聊的时光。

        之后的日子里,我便展开了对她的攻势,我将自己的座位调到了她的后面,常常写些情诗,扔到她的桌子上,逼着她给我回信。我常常会借口请教一些数学题爬到她的桌子上,在她怯生生的给我讲解的时候,我的眼睛便肆无忌惮的脸庞脖子甚至是胸部,我会强迫她的眼睛来看我,她的眼神躲到那里我便追到那里,直到她的脸色变的通红,我才会哈哈一笑,扬长而去。

        我动全班的男生为我造势,我收买了与她同一个宿舍的所有女生,我采取了我可以采取的所有手段去追求她,我对此乐此不疲,我有时候甚至觉得,能不能泡上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很享受这种过程当中的感觉,我觉得在这种乐趣之下,我的时间不再显得无聊和漫长,这枯燥的高中生活,我兴许很快便可以熬过去。

        就这样追了她三个月,终于有一日她再也忍受不住,把我约到了校外,面色严肃的与我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你这是在拿我取乐么,你是城里的人,你的条件很好,而我却是一个山里来的穷丫头,我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我希望自己能安安心心的上完高中,我希望能够在高考的时候取得一个好成绩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里的贫困,我希望你能放过我,不要再这样骚扰我,如果你不答应,我便去告诉老师,告诉学校。”

        我丝毫都不在乎她的“威胁”,笑道:“我没有拿你当乐子,我是真的很喜欢你,你学你的,我追我的,我追求你是我的事情,又不会妨碍到你去学习,你即便告到校长那里,我也照样会追求你。”

        她骂了我一声无赖,便转身跑了。

        之后的日子我依然坚决的履行着我在她面前说过的话,我很享受这种感觉,并没有因为她那番话就打算放弃,而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我对她的“骚扰”已是越来越厉害,可她却并没有将我的“恶行”告到校长那里去。

        事情的转变是从我受伤开始的,在一次早操中,我因为穿着拖鞋跑操,脚上不小心扎了一根长长的刺,谁知我的脚会因此而炎、化脓,最后只得去了医院,开刀剜了那块烂肉,我也不得不因此而回了家,在家里渡过了一段漫长的疗伤时期。

        那段时间,家里生了许多的大事,一位我很尊敬的亲人去世给了我不小的打击,父亲也突然下岗了,失去工作的父亲在一次酒醉之后,与我有了一次深刻的长谈,那是他第一次与我如此细致的交流思想,在那段时间内,我因为行动不变,每次去医院换药,都是父亲背着我去,因着这次脚伤,使我明白了许多父母的苦处,也使我切实的体会到了他们对我的爱,我心中暗暗誓,等我伤好回学校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能再像以前一样。

        也就在那段时间,学校几个不错的同学来家里看我,她竟然也在其中,她并没有与我多说话,但是我能感觉到,她看着我的眼神里,却蕴含着一丝说不出的情意。

        伤好返校后,我果然做出了许多的改变,不再嚣张,不再狂妄,不再浑浑噩噩,不再得过且过,父亲背着我艰难的在医院的楼梯上爬走的情景一直在我的脑中挥之不去,父亲那次酒醉后在我面前因为真情流露的泪水也一直在我脑中挥之不去,我开始好好的学习,当我学进去的时候,我竟然现,原来学习,也是一种乐趣。

        我再也没有“骚扰”过她,再也没有给她写过一情诗,甚至我的座位也已经调到了最后一排一个安静的角落里,我变的沉默寡言起来,更多的时间,我的眼睛一直在停留在黑板与书本之间,偶尔掠过她的时候,也只是淡淡的一眼,可是在不经意之间,我会偶尔现,她的眼神在与我相对时,竟然充满了幽怨。

        那一日晚自习后,她走到我的桌前,递给了我一张纸条,便匆匆跑开了,我打开字条,上面是一行清秀的小字:“你回来后变了许多,我很高兴你能好好学习,可是我仍然想冒昧的问你一句,你为什么不理我了。你一定要告诉我为什么,好吗?”

        我当即便给她回了信,我写道:“对不起,以前对你做了许多无礼的事情,我深感抱歉,希望你能原谅我,从今之后,我会好好学的,而且我保证,我再也不会去打扰你了,请你放心吧。”

        我是在第二天的晚自习前将回信给她的,谁知她那一晚竟然没有来上晚自习,这是我印象中她第一次缺席自习课。

        之后又过了五六天,我每次遇到她,都会一笑便绕开,当真是没有再与她说过一句话,可是她每次看我时的眼神,却是越来越幽怨。

        终于有一天,她再次将我约到了校外,这一次她竟然将我约到了那家饭店,她竟然会莫明其妙的要请我吃饭,我自然不能同意,她经济条件不好,这顿饭我强烈要求由我来请,否则我便不去了,她无奈之下,也只得答应了。

        那顿饭期间,她竟然喝了很多的啤酒,她似乎是故意喝多的,我有意无意的与她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她突然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说出来一句令我无比震惊的话,她说:“你知不知道,当你从家里回到学校以后,你变了很多,你变的不再像以前那样天天都缠在我身边了,我原本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可是我没有,我心里很难过,你知道这时为什么吗,你知道吗?”

        我茫然的摇了摇头,但心里却隐隐觉察到了些什么。

        她紧紧的盯着我的眼睛,说道:“你真的不知道吗?那我告诉你,我喜欢上你了,我真的喜欢上你了,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已经习惯了你以前对我的那个样子,可你为什么却突然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了,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冷漠,我心里很伤心,我真的承受不下去了。”

        说出这话的时候,她哭的很伤心,眼泪止不住的流着,我傻在了那里,我想不到她竟然真的爱上了我,可是我的心境却已经不一样了,我只是觉得很尴尬,很歉意,却不知该如何去安慰她。

        她仍是紧紧的攥着我的手,问我:“你呢,你喜不喜欢我,你究竟喜不喜欢我,你以前那样对我,是真的喜欢我,还是仅仅只是玩弄我,拿我当乐子。”

        那个时候,许多种情感涌上了我的心头,看着她那真诚的眼神,我不由自主的回答道:“是的,我喜欢你,我也真的喜欢你。”

        她看着我,眼睛再次流出泪水来,但这次,却是欢欣的泪水。

        就这样,我们恋爱了,在那个明令禁止早恋的校园内,我们偷偷的恋爱着,我们开始在一起吃饭,在一起上晚自习,在一起听歌唱歌,在一起爬遍了城关的所有大山,在山间牵手,在林间热吻,可是她却从来都不肯再让我更进一步。我的衣服再也没有自己洗过,每一次早自习后,她都会为我打回来饭,冬季教室的炉火里,都会烤着她从家里给我带来的红薯,可是她从来都没有花过我一分钱,除了那一顿饭之外,在接下来的两年高中生活里,她再也没有花过我一分钱,每次我给她饭票或钱的时候,她都会笑着告诉我:“我喜欢你,并不是因为你比我有钱,虽然说这句话很庸俗,但是我必须要说。”她就是一个这么好强的女孩儿。

        高中毕业,我与她都考上了大学,我的成绩不如她,只考上了一所省里的大学,令我感动的是,以她的成绩,原本可以去西安上大学,但是她却为了我留到了省会,与我同在一个城市。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选择,她回答说:“市里有那么多漂亮女孩儿,个个都比我好看,我要留在这里看着你,免得你被别的漂亮女孩儿抢走了。”她的话说的很轻松,可是我心里明白,她这么做,全是因为她太爱我了,爱到可以放弃一切。

        那一次我带她回了家,把她介绍给了我父母,她在我家里住了两日,洗衣做饭,打扫房间,陪我父母聊天,样样都做的很好,我母亲很喜欢她,虽然仍是告诫我不要过早谈女朋友,却也并没有反对我与她交往。”

        之后的大学时光,处处充满了新奇,对于我这个农村出生的孩子来说,大城市的大学生活,带给了我太多的震撼。

        我变了,我爱上了一个我的女同学,她很漂亮,不知要比杜海燕漂亮多少倍,令我兴奋的是,这位女同学也喜欢我,我的内心在做了一番挣扎之后,终于向那位女同学妥协了,我与她相爱了,杜海燕的影子,在我的心里渐渐的淡了下去,每次想起她的时候,我总是找一番牵强的理由来安慰自己,我告诉自己,我与杜海燕的感情基础本来就很薄弱,我与她之间的爱情,并不是真正的爱情。

        杜海燕常常会到我的学校来看我,时间久了,她似乎也感觉到了什么,那一日,她又来看我,竟然出乎意料的对我说:“你请我吃饭吧,记住,是你请我,吃完饭你再去给我买几件漂亮衣服好不好,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我要花你的钱了,就是不知道,你肯不肯一直让我永远都花下去。”

        我不置可否,当晚吃饭,她再次喝醉了酒,那一夜她没有返回她的学校,而是与我一起来到了我租住的房间,那一夜,她格外的热情,竟然将自己的身子给了我,我诚惶诚恐,却不知道该如何拒绝,或者说,我根本就害怕拒绝。

        第二日醒来之后,她什么话都没有说,径直走了,只是给我留下了一封信,信中写道:“我知道你在你们学校又交了一个女朋友,她比我漂亮,比我有钱,但是我敢绝对的说,她绝对没有我爱你。如果你还爱我,就到我的学校来找我,我可以原谅你的一切。”

        我看着她那封信,心却凉到了极点。

        后来我真的去她的学校找她了,但是却不是我一个人去的,我是带着我的新女朋友去的,我以这种方式告诉了她,我和她之间,一切都结束了。

        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幕,她看着我与我的新女友,眼睛中含满了泪水,却只是冲我微微一笑,说道:“呵呵,大忙人,你也有时间来看看你的老乡兼老同学啊,你的女朋友好漂亮啊,祝你们幸福。”她隐瞒了我与她之间的关系,因为她知道,我并没有将我与她之间的关系告诉我的新女友。

        临走之前,她将我一个人叫到了她的宿舍里,她突然紧紧的抱住了我,放声的哭泣,很悲伤,很无助,她的身体软了下来,就在我面前跪了下来,她抱着我的腿,哭喊道:“你不要我了么,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我好爱你,我真的不能没有你,你真的狠心就这样与我分手么?”

        我什么话都没有说,任由她哭泣着,最后终是狠下心来,像个畜牲一样的走出了她的宿舍,这一走,便好几年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再后来,我与新女友如胶似漆,毕业之后,却因为种种原因,终究还是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更多的应该是新女友移情别恋,爱上了别的男人,我心中痛苦的同时,心中却不由的想到了杜海燕,我曾进那样残忍的抛弃了她,如今,报应终于还是来了,我也被女友残忍的抛弃。

        我离开了上大学的城市,去了南方工作,期间在与家人通电话时候,母亲一如既往的常常会提到杜海燕,她与我说:“你上学这几年,海燕经常会来看我,帮这帮那的,逢年过节,人家比你还懂事,常会给我们打个电话问好,倒是你,除了不回家之外,连个电话都很少打,你们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不见你跟她一起回来呢?”我心中酸楚难忍,我与海燕分手的事情,从来都没有跟母亲提过,想不到海燕竟然会常去看望我的母亲,一种难言的愧疚折磨着我,很想给海燕打个电话,却不知道她换了号码没有,其实在我内心,我明白,她的电话一定没有换,只是我没有脸面给她打罢了。

        在南方工作期间,他在我心中的影子已是越来越浓,她平凡的面容在我的心里竟然变的越来越美丽,可惜时过境迁,一切都不能再回头了,我曾经带给过她巨大的伤害,想必她一辈子都不会再原谅我了。

        年前终于结束了在外的漂泊,回到了老家,应聘到了县里的一家事业单位工作,那一日因为一次工作会议,与几位从前的老同学碰到了一起,在一起吃饭时,他们说起了杜海燕,说她马上要订婚了,我心里一惊,这么多年过去了,难道她还没有结婚么?同学说:“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这几年一直都没有谈过男朋友,这一次订婚还是因为她老母亲生了重病,逼着她一定要结婚,她才匆匆答应,相亲的对象也只是见了几面,便要订婚了,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过两天她邀请我们去吃订婚宴,你要不要去。”

        我心里咯噔一下,说不出是高兴还是难过,又问道:“她现在在那里,做什么工作。”

        同学道:“他就在县城上班啊,她前几年考取了公务员,一直在我们县里上班呢。”

        听到这句话,我手中的筷子啪的掉在了饭桌上,我回来了这么久,竟然不知道她与我就在同一个县城,而且我们工作的单位离的并不远。

        后来我终于还是鼓起勇气去参加了她的订婚宴,她依然是从前的那个样子,眼睛小小的,平凡的叫人过眼即忘,看到我的时候,她却并不吃惊,眼神也并没有躲避我,一如当年的倔强。

        席后,她邀请我们去kTV唱歌,同学们要求她唱歌,她却拉上了我,问我:“你要唱什么歌?”我犹豫了一下,竟然与她异口同声的说道:“唱那心雨。”我们彼此对望,均笑了出来。

        歌声悠扬,仿佛回到了当年,一个嚣张不羁的少年,与一个平凡却又勇敢真诚的少女,站在学校的舞台之上,尽情的歌唱着那动听的旋律

        ----------------------------------------------

        (记得我与她相恋的时候,我曾经问过她,在你心中,什么样的女孩儿才是最美的。

        她回答道:“我小姨家有一个女儿,有一次我去看她,小姨不在家,我给她买了一只冰激凌,大热的天,她却只是拿着那冰激凌,就是不肯吃,我问她,:“你怎么不吃呢,再不吃,可就要化了。”女孩儿冲我一笑,说道:“我要等着妈妈回来,让她先吃”我觉得,这样的女孩儿才是最美的女孩子。)

        浅评《邻家有女初长成》(柳下挥)

        连接:Book/165715.aspx

        评论:这部《邻家》我足足看了一个星期,几次想提笔写评,几次都写不出来,总觉得有满肚子的话不吐不快,可是又无法顺畅的将这些话串成一条线,就这么写写停停,拼成了这么一篇不像书评的书评。

        嗯,先给这部小说定个型吧,我个人看来,这部《邻家》便是一部彻头彻尾的都市爱情小说,请注意我的用词,是都市爱情小说,而不是纯爱言情小说,都市爱情小说相对与纯爱言情小说而言,涵盖面要更为广泛,情节走向不单以爱情为主,更能寓情于意,写尽世间百态,道尽人情冷暖。

        量体裁衣,留一头复古的型,点缀几缕时尚的色调,这便是《邻家》的全貌,又宛如一个窈窕多姿的妙龄女郎,着一身清丽的中式旗袍,而脖间手腕,却饰满了西式的琳琅珠宝。

        我很喜欢作者柳大的文风笔法,虽不华藻,却满含情意,字句朴实,却叫人掩卷称快,写景可寓情,写物可传神,写人可活现,写情可醉人,景物人情,浑为一体,正可谓:落笔便知三年事,收笔便晓百样情,字里行间柔情意,文文尾男儿情。

        举一例,见这段描写:“明海火车站坐落在明海市市郊,从外表看有些陈旧,如果不是这幢建筑物的最高点挂着已经看不出颜色的“火车站”三个字,还真以为到了一个废弃的农场。周围的建筑物低矮破落,没有市区的高楼林立。但这并不影响它的热闹繁华。来坐车的、接人的、卖水、卖饭、卖水果、卖明海特产的、出租车司机拉客的、私人小旅馆抢客源的—-,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耳朵里充满了杂音。出车口处在火车站建筑群的西边,靠近进站口的位置。两者之间相距不过二三米的距离。进进出出,来来往往,分分合合,这就是人生。”

        明海火车站我肯定是没有去过,这是柳大笔下塑造出来的一个城市地段,但读过这段文字后,我却却觉得这座火车站真的很像是我们这里的火车站,而明海市也与我所生活的城市没什么两样,品位一座城市就像是品位一个女人,流于表面的美丽或许能令你惊艳,但这种惊艳也只能是昙花一现,唯有其内在的言谈气质,方能叫人沉醉于那更深一层的魅力之中,一笑固能倾城,再笑方能倾国。柳大的这段城市一景描写,外观一笔带过,即不能媲美阳朔风光,也不能较量丽江风情,风土简单,而人情却厚重,拨开所谓的繁华与凋落,深藏与后的自由、闲情、沧桑与世俗,才是这座城市的千年之魂。

        用简约却不失灵气的文字去讲述《邻家》的故事,又怎能不叫人欲罢不能呢?

        《邻家》讲述的是一个喜多于悲的爱情故事,看过本书的读者或许会疑问,这本书的女主可不止一个呢,每个女主都与男主林枫有一段情,你怎能说这本书只是讲述了一个爱情故事呢?

        嗯,这便是柳大的高明之处了,看似幽默平实的文风笔法,而内里行的却是那叫人暧昧至死的勾当,纵有千种爱情,却也只能集于林枫一身,也不知会有多少貌似纯洁的读者,会被柳大拉进了这座外观童叟无欺,内里却金碧辉煌的后宫,看到入神之后,方才觉,原来柳下挥此人,真的是与坐怀不乱毫不沾边的一个人,他果然是一位深匿与后山的高手,一路独孤九贱,y的比谁都叫人心跳。

        这段理论实口有凭,详情请点击《邻家》第八十二节,若无心跳之感,可与我短信练习,讨要上当受骗费,呼呼哈哈……。

        如今的都市小说,大多喜欢打着yy无极限的旗号,当然与此相对应的便是一些极度讨厌yy的作者或读者了,太yy的话,会让人觉得食久无味,太写实的话,又让人疲乏犯困,如何能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便是摆在我们无数都市体裁小说写手面前的一道严峻的课题。

        mLgBd,令我郁闷的是,在研究这一课题上,我与柳大相差的实在是太远了。

        《邻家》的故事从开篇起便会让你吃够yy的瘾,以一段偷窥描写将主人公的脸谱画满了赤色的嬉皮与桃色的粉头,这样的主人公,看上去真的像是一个很黄很**的主人公。可是随着情节的展开,当你进入这个故事的时候,你的内心深处总会多出一些奇妙的感觉来,这种感觉貌似郁闷,实是悲情。纵然我们的主人公身怀绝技、言语幽默、美女绕身、杀场尽兴,情场如意,但是他终究还是一个少年,一个远离师门、亲情淡薄,在骨子里渴望真情实意的少年郎,他游走与浮生俗世,他或许会杀人如探物,纵横天下如入无人之境,但这种所谓的强横并不能带给他真正的快乐,他得到的越多,失去的也便会越多,倒不如平平凡凡、波澜不惊的活着,看今天的日出,看明天的日落,有所爱的人,也有爱他的人,鱼香可以充饥,青菜也可以果腹,做这尘世中的一粒微沙,一点一滴的活着。

        这种隐藏在故事深处的情感,被柳大写的入木三分,此种入木,非是文笔有多好,悬念有多牛那种入木,而是柳大用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文字,架构了一个我们这些生于七八十年代的年轻人的情感世界,这一代的年轻人大多已经糊里糊涂、心不甘情不愿的踏入了婚姻的殿堂,迈入了而立晃荡之年,那些大起大落、大悲大喜的青春爱情,与我们而言,已经成为了一件只能在梦中和文字下才能肆意享受的奢侈品。这种强烈的认同感和代入感,可以使得许多生于8o前后的读者一眼便爱上这本书。

        可是一本书终究还是需要精彩引人的故事来支撑的,所以柳大也很识时务的将笔风定格在一种幽默文字架构和叙事基础之上,迈入了yy的暧昧行列,女主鱼贯而出,春兰秋菊,各胜擅场,采取平铺直叙的方式,将这些女主与林枫的故事、关系、背景、性格一一阐明,情节很流畅,内容很淫人,嘎嘎!

        明海不愧是一处谈情说爱的好地方,“民风纯朴,景色宜人”,浪漫之处数不胜数,将《邻家》的故事主线放在这里开始,的确是一个绝佳的选择,一座城市,百样人生;两个地域,千种风情;n个女人,何尝又不可拧成一股柔情呢?

        善良痴情的邻家女孩儿唐佳怡,外表魅惑而内心却坚贞如火的师叔(熟)美女林淡妆,天使面孔妖精心的泼辣大小姐李璇,迷糊可爱的小美女夏腾空,赚得读者满腔桃心的女歌神沈漫歌………..,这么多的美女,竟然全都与那个该死的林枫有了或多或少的感情纠葛,看着这么多美女一个个被林枫这厮推到,让无数帅哥读者捶胸顿足、口水横飞的日子当真是越来越难熬了哇。

        一男多女是目前常见的网络小说人物架构,巨大的网络读者市场决定了这种架构永远都不会倒塌,但是如何写好这种人物关系架构,却是一门学问,写的太直白,会惹上种马无敌的诟病,写的太清纯,又难以适应网络小说的快餐性,另辟蹊径,却又让作者太费神,好吧,那就拿出你的文字功夫来,将情节编的越暧昧越好,y的就是心跳,y的就是暧昧,衣衫半解永远要比**相裎更让读者欲罢不能。柳大便让《邻家》做到了这一点,的确是很不易。

        但是在这里,我个人也给柳大提出一点小小的意见,那就是越写到后面情节的拼凑性便越重,主线情节与支线情节衔接的略显仓促,横生而出的悬念设置有些牵强附会,想用支线情节来推动主线情节,也就是推动男主与女主的情感进展是一个需要步步为营的问题,对于柳大这种高水平的写手来说,这个问题很可能会导致你即将完本时的情节会出现越来越多的瓶颈,最终会趋于为了情节展而凑字数的可怕境地,这是我最不希望看到的,希望柳大一定要把林枫与所有女主的关系展处理好,达到水到渠成的效果,除了美女爱情之外,我衷心希望柳大这本《邻家》在完结之时,能够给众多读者一点启迪,邻家有女初长成,邻家爱情动人心,这本书的主题,我个人认为,最终还是能够让众多读者在获得阅读快感的同时,更能体味和珍惜各自现实生活中一直就在离你不远之处的那份“邻家”爱情。

        总之,《邻家》是一本不可错过的都市类佳作,也是一本有着无穷爱情回味的都市小品文,希望柳大能够把握好情节质量,写出一个精彩的结局来,相信《邻家》一定可以取得更好的成绩。

        总结语:亦悲亦喜画人生,字里行间别样情,男人情怀女儿心,莫笑拔剑换桃红,巧笑倩兮意正浓,满目沧桑苦吟春,追花逐月缠绵事,拈花把酒笑苍生,世间情事千百种,爱时方知她最懂!攥一把泪,落寞能解几分,情何以堪,唯有对月独饮,读千本书,怎可错过《邻家有女初长成》!

        【浅评近身保镖】

        开篇对一部小说有多重要,看看《近身保镖》你就知道了,叶秋,一个nB的农村少年,风承君子,替天行道,呵呵,扑面而来的yd气息,嗅入心扉的诙谐雅趣,这样的书,众多消磨在青春的颓废与爱情的折腾之中的读者一旦点入,又如何舍得将自己的目光再移走呢?

        说起《保镖》,我不得不联想到《邻家》,单是女主之一唐果的名字,便会让我联想到那个清纯善良、温柔痴情的邻家女孩儿唐佳怡,曾经的欢乐和感动抚心而上,恍若之初,可惜,邻家被和谐了,而我之前为邻家所作的那篇评,也随之再也寻觅不到了。

        好在还有这本《保镖》,好在我那因着邻家的和谐而乍喜复悲的情结,在这本保镖中,得到了它应有的继承和渲泄。

        见到唐果,我便如同见到了善良痴情的邻家女孩儿唐佳怡;见到林宝儿,也如同再次领略到了小美女夏腾空的迷糊可爱;而见到冉冬夜,心头自然会浮现起一旋律,歌声悠扬,动听如昨,犹如那曾经赚得读者满腔桃心的女歌神沈漫歌…….

        《保镖》是一本都市类yy小说,很典型的一本快餐类种马小说,有趣的是,作者很知趣的加了一道悬念,而这道悬念,最终使这本保镖不至于落入传统的俗套,这个悬念就是叶秋的戒指,你可以把他想象成外星产物,也可以把它想象为充满中国玄幻意味儿的古代宝物,这是一个坑,一个巨大的坑,我甚至可以想像,除了爱情之外,保镖中所有阴冷的故事都会从这个坑里以一种嚣张怪异、出其不意的恣态蹦出来…….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设置,才使得保镖这本书最终跳出了传统yy的范畴,即便它跳的并不算多远。

        《保镖》诸女当中,我最喜欢作者塑造的沈墨浓,这是一个成熟的女人,是一个传统与叛逆共存的女人,她阅尽人事,看过沧桑分合,但在爱情上,却始终踌躇于家族的阴影,叶秋征服沈墨浓的过程,又会是怎样的一番“惊心动魄”,我喜欢这种成熟的知性美女,此纯属个人爱好,嘎嘎。

        女人的塑造是作者柳下挥的长处,也是他作品中并不多见的亮点之一,网络小说中各种类型的女人何止千百,保镖这本书中的女人不少,看过之后,能够让读者记住,便算得上是一种成功。

        有人说,主人公叶秋的设定太过突兀,他来自农村,即便有一个神秘的老头儿师傅,但他太过冷静,太过智慧,太过本事,太过成熟,太过玄乎,我真的忍不住想反问,到底哪儿来的那么多太过,人生太过漫长,工作太过难找,老婆太过严厉,孩子太过淘气,房价太过昂贵,美女太过零丁,这不过是一个故事,不过是一个凌驾于都市背景之下的童话,不过是一个以笔为生的年轻人因着自己的经历而悠然道出的一曲青春之歌,你问了太多太多的太过,是不是太过较真儿了呢?

        很多人以毫无思想性,情节太过白来形容这本保镖,但对于看过太多网络小说的我来说,对这种说法,却不以为是,网络yy小说的快餐性早已给它自身打上了区别于思想著作与文学经典的标签,我在以前一篇书评中也提到过,种马、后宫固然是yy小说的俗套,但也正是网络yy小说的魅力所在。一些读者总是历图改变这些旧式程序,改变这些看起来的老套。其实大可不必,能够历久而不衰的东西,总是有它必然的道理。这种模式套路符合大多数读者对yy小说的审美情趣:它让我们能追求能忘却能忘记生活中的诸多浮躁与无聊,而这种情趣所催生出的作品也恰恰占据了当今网络小说市场的主流。倘若网络小说硬要挤进高雅文学中去,那才像东施效颦一样可笑。话锋一转,也到了抡起砖头的时候了,保镖这本书固然能够吸引起点主流读者的目光,然而它还是不能成为一朵鲜花,最终只能如一坨牛粪般狠狠的砸在那如同雾里鲜花般的数据人气之上,久而久之之后,无奈的消失在一波又一波的网络yy小说洪流之中。

        为什么这么说,很简单,用一句话便可以概括,因为他不能让人思考,至少不能让我在读完之后产生诸如感慨之类的思考。本书中出现了许多性格不同的女性角色,而主人公与这些女性角色之间的故事恰恰便构成了这本书的整体主线,连续性的猎艳场面,可说是趣味丛生,但我认为作者在情节设置上还是有些单薄,一锅混沌后却点到即止,角色面目清晰却看不到延展而出的影子,我始终无法透过那些角色和情节体会出作者究竟想要表达什么,爱情因为邂逅而美丽,人生因为波澜而壮阔,一本小说由各个角色和情节构成,而这本保镖却始终未能让我透过那些文字和情节体味到譬如勾心斗角、人生多变,世俗复杂,生死无常等可以刺透人心的东西。

        这个观点似乎与我前面阐述的关于网络小说定位的观点有些矛盾,确实如此,从一个网络读者的角度,我倾向于前者,所以我才会褒,但还原于现实,做为一个关掉电脑后就马上走向厨房或者厕所的人,我又不得不对我之前的读者角色充满贬意,人就是一种充满矛盾的动物,一个人外表也许卑赖不堪,放荡不羁,但往往内心却孤单落寞;大多口头痛恨生活中的感情与美好的人,往往却会在内心深处极其的向往感情与美好,这就是人类对于生命的态度。

        保镖的缺失恰恰便在与此。因为它只能成为一碗在路边摊叫人大快朵颐的**板面,而很难成为一杯色香味俱全的美酒。

        味道或有不同,但我决不能否认它的价值,正如一个民工与经理之间的对比一样,今天的民工或许便是明天的经理,只要肯努力,又如何不能十年河东,十年河西?

        1、书评之我见

        书评之我见

        一篇好的书评就像是一面八面玲珑的镜子,可以清晰的映射出一部作品的优胜劣斑,可以详尽的凸显出一部作品的闪光或不足之处,可以使得作者更加清楚的了解到自己作品的长短之处,从而在今后的写作中加以扬和改善,提高作品的质量,同时也可以使得读者能够从不同角度更加深入、更加形象的了解到某部作品,从而方便了读者进行阅读和选书。

        读一篇好的书评,就如同读一篇精华浓缩后的小说,赏心悦目之余,更能体味到书评者的真知灼见,读一篇好的书评,就如同读一段质量上乘的作品内容简介,倍感兴趣之余,更能切实挖掘出众多作品中自己真正喜欢的某部作品来。书评,架起了作者与自己作品的桥梁,铺设了读者与众多作品之间的捷径,即相互影响,更相得益彰。

        从书评的形式上来说,最早的书评(这里所说的书评只是网络小说书评)应当起源于作者留言区的留言,其中一些与作品情节息息相关的留言便是最初的书评雏形,受留言字数的限制,书评者将自己的留言进行修饰和丰富之后到相关论坛或讨论区,这便形成了正式的书评,只不过这时候的书评,更加多一些读者的感慨和体会,少了一些对作品的剖析和见解,从实际效果上来讲,更加倾向于一篇读后感。随着网络小说的不断增多,随着网络小说读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大多读者对于网络小说已经有了更加深刻和全面的见解,阅读口味也随之不断得以提高,这种情况下,一些高质量的具有指导意义的书评便应时而生,一些高水平的评论员也峥嵘而显。

        从书评的种类上来说,当下的书评,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即:毒蛇评、褒贬评、赞评。所谓毒蛇评,即指此类书评的评论员用词犀利,甚至是尖酸刻薄,对于作品的赞辞极少,拍砖溅血、扒皮抽筋,**裸的将作品中的软硬之伤剖析出来,连遮羞布都不留一块,此类评论极其考验作者的意志力和耐受力,当然获此毒评的作品也并非真的是毫无可取之处,此类毒评仅仅针对作品中值得下毒的地方,至于作品其它优胜之处,此类毒评只是很少提及罢了,于作者而言,溅血而出方能意志坚定,百炼成钢方能成就精品。再说褒贬评,所谓褒贬凭,即指此类评论的评论员用词稳当,行文厚道,有褒有贬,对于作品赞拍各半,即指出了作品的特色之处,又涵盖了作品的不足之处,情节剖析中规中矩,此类评论被大多数作者喜于乐见。最后是赞评,所谓赞评,又称马屁评,但凭心而论,此类评论却并不好写,一味的称赞只能为人诟病,非但不能为作者的作品填光加色,反而给作者的作品减色不少,要写好赞评,除了要对作品有深刻全面的了解和理解之外,还要拥有极富特色的文笔,拥有丰富多彩的学识,拥有独到一面的价值观,一篇质量上乘的赞评,不乏就是一篇地地道道的文学精品。

        从求评者的求评意向上来说,多数新人写手,大多喜欢求毒蛇类的评论,此类写手不见得意志有多么的坚定,耐受力有多么的强大,他们之所以义无反顾的投向蛇口,更多的是秉承着一种严肃的写作态度,一种对自己对读者负责的态度,一种渴望进步的心态,我很佩服此类求评作者,他们对于网络小说创作的态度是无比真诚的,他们敢于直面自己的缺失与不足,敢于溅血而出。但对于多数已经有了几十万上百万字作品的老鸟来说,他们的求评意向,则是倾向于褒贬评,此类作者已经在漫长的码字历程中百炼成铁,虽然离“成钢”还远一些,但是他们已经基本理清了自己的写作思路、特色和规律,把握了一定的写作技巧与方法,情节设置与构成,**安排与营造,他们所需要的,是自己有特色的亮点,究竟今后该如何去扬,去更上一层,自己缺失和不足的地方,今后又该如何去改善和提高。至于最后的赞评,几乎很少有作者主动去求,更多的则是评论员自己去主动挖掘,主动出评了。

        从评论员的构成和出评态度上来说,当下的评论员,多是由一些热爱网络小说的作者和读者构成的,他们或许水平不一,有弱有强,但是他们对于出评的态度都是无比热情的,这种热情,与水平无关,与质量无关,这份热情,足以让每一位求评的作者感动。从目前的评论员态势上来看,涌现出了许多高水平的资深评论员,此类评论员出评质量高,出评时间快,评书态度严谨负责,全文阅读,作品剖析有理有据。除了这些资深评论员外,更多的则是一些业余评论员,此类评论员出评字数不定,时间不定,非全文阅读,作品剖析虽不全面,但一样有理有据,态度严谨,他们对于作者作品的评论态度,甚至比那些资深评论员还要负责,还要热情。相信随着他们出评数量的不断增加,他们的出评质量一定会不断的得以攀升,最终也能成为一名资深评论员,甚至是顶级知名评论员。多数评论员与作者并不相识,他们的评论态度,负责任态度决定了所评作品究竟能否具有实效,决定了作者究竟能不能从你的评论中得到写切实有用的东西,所以,做为一名评论员,能否客观公正的出评就显得尤为重要,譬如某些毒蛇评,因为言辞过于犀利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打击到一些作者的自信心,这个无可厚非,因为毒蛇评的性质就是这个样子的,但是这个打击仅限于打击到自信心,而绝不是打击到作者的自尊心,言辞可以犀利,但绝非恶毒,评论只针对作品,而绝不能针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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