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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向日葵


古旧泛黄的木床上,我们不再是一人一张被子,我的那张已不知去向,或许早已跌落床头,不清楚究竟是几更几时,我这副可耻的躯体竟偷偷钻进了小晓的被子。

        此刻,她正侧着身,歪着头,枕着我的手臂,安然沉睡着,一只手轻搂着我的上身。

        “我——这是犯法了吧?”脑中突然蹦出这么一个白痴的问题。如此而来,由恐惧滋生出的激素占据了上风,将那脑中散发的荷尔蒙打了个屁滚尿流。

        我轻轻挪开她的双手,准备逃离这混沌不堪的犯罪现场,不料她却突然惊醒,目睹了所有的一切,眉头紧锁之余,条件反射地将整个身体缩了回去,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双手迅速抓起被子挡住自己。

        此情此景,唯有配上我色眯眯的眼神,以及满口哈喇子,再加上一张满足的傻笑,才能与这环境相呼应。或是应该裸露着身子,半依床头,口中叼起一根混蛋牌儿的香烟,嘴里不耐烦地嚷叫着“好了好了,我会对你负责的!”,才能解说我们之间的不明关系。

        “我——那个——其实——”我想解释些什么,却发现没有一种语言适合此时的场景。

        小晓转过身,背对着我,一声不吭,用被子将整个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

        来不及穿衣服,只夹着一条裤衩,我如诈尸一般从床上蹦起来,迅速逃离了现场,去往堂屋。

        我妈正蹲在灶前烧火做饭,见我光着膀子慌里慌张,她从灶台边探出脑袋问道:“你这是?咋光着腚子就出来了?”

        “没——没啥。”我一边喘着粗起,一边哆哆嗦嗦地穿起衣服。

        “一大清早就冒冒失失的,都这么大个人了,也不见得你改改这些臭毛病,走路要脚踏实地,你看你那连滚带爬的样子,一点没有男儿该有的气质!”真没想到这当娘的会对我关心到如此细致,完全介入了我的吃喝拉撒。

        “咋这么早就起来了?不多睡一会儿?小晓呢?”我妈继续问道。

        “她——她还睡着呢,不用管她,我爸呢?”

        “为补那张破网,昨晚忙活了一夜,喏!一大早就扛着它去了河边,说是你喜欢吃河里的小鱼虾,也让城里的人尝尝咱乡下的味道。”妈指着门前的屋梁,果然,那张许久没下过水的鱼网不见了踪迹。

        灶台上烧着一锅水,旁边放了一只大簸箕,里面摆放着几十个洁白无暇的圆球,四川人将其称之为汤圆,就本身而言,我并不太喜欢这种糯性食物,但由之所滋生出的新年气氛倒能让我神魂颠倒,如同大街小巷里那噼里啪啦的鞭炮,散发出浓烈火药味,提醒着我春节已经来临。

        我接过烧火的活儿,让妈腾出手做其它的事情。

        “小晓这孩子,我看着不错,实诚、乖巧。”我妈一边往锅里下汤圆,一副满意地对我说道。

        “哟哟哟,您才认识她几个钟头啊,就觉得人家不错了。”我嬉皮笑脸地回答道。

        “可不是!就你妈这火眼金睛,可从没看走过眼。”

        “哦哟,那您倒是给我说说,您都跟我爸过大半辈子了,您怎么看上他的?”我不放过任何一丝机会探寻老一辈人的情感纠葛。

        我妈则抿嘴笑道:“别看你妈现在是老婆子,满手老茧不中看,当年可是村中一花,穿着你外婆给我做的小红袄,迷住了村上不少人,二队你那老刘叔,竹坝子开小卖部的王叔,还有当年来我们村插队的那些个知青,哪一个不是整天跟在我屁股后面转悠,一副非我不娶的架势,可我也不知道当年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偏偏跟了你爸这只倔驴。”我妈回忆着当年村中之花的荣誉,满脸幸福的笑容。美是女人的追求,美过,却是女人的荣耀。

        “咦!真的假的?那我咋听二舅说我爸当年长得特英俊,还说是您在外婆面前哭着闹着要嫁给他的。”难得回家一次,我不忘与妈调侃几句。

        “就你爸那贼眉鼠眼的样子,还能算俊?别跟我提你二舅,一提他我就来气,他小时候就跟你爸穿同一条裤子,同一个鼻孔出气,调皮捣蛋的本事可不在你之下,下河摸鱼、放干生产队稻田里的水、偷生产队的鸡蛋、抢知青的眼镜做放大镜,混球到了极点,当年,可没少挨你外公的揍。”

        没想到七八十年代的年轻人也会如此猖狂,再联想到如今做事稳重的父亲,很难让我将两个性格上截然不同的人揉搓到一起,可从妈的话中,我却看到了我爸可爱的一面,这“青春”与“成熟”虽相差甚远,但如若把他们联系起来,却也值得为此心生感动。

        “那按您说的,我爸这么混蛋,您为什么又死活要嫁给他?”我问她道。

        “还不是因为你那二舅从中作梗,这时间久了,也就生出了感情,后来吧,我慢慢发现,你爸心眼儿其实也挺好,再后来,我们就未婚先育,然后就有了你这个兔崽子,最后就只能摆席成婚了。”我妈回忆起这些陈年旧事,脸上洋溢着无以言表的幸福。

        老一辈的恋爱故事,似乎更耐人寻味,被赋予了特殊的时代标签,可正当我听得专注之时,却被一阵咯吱的开门声打断,邱小晓低着头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小晓醒啦?睡得还习惯么?”我妈一边说,一边给小晓打起了洗脸水。

        因为昨晚的事,我还不敢正面看她,她也似乎刻意闪躲着我的目光。

        “睡得很好,一觉到天亮,什么事都没发生,这乡下就是安静,不像城里那么吵杂,让人睡得特别安稳。”小晓笑着回答说道,可这话里却藏有弦外之音。

        汤圆熟了,可蚯蚓却赖床不肯起来,了解到她的性格,我们并不敢多作催促,而是先填饱了自己的肚子。

        饭后,我正犯愁去哪儿打发时间,我妈建议我带着小晓去河边,看我爸撒网捕鱼,对农村人来说,这并不大新鲜,可对在城里长大的孩子来说,却有一定的吸引力,捕鱼给人带来的快感并不亚于吃鱼,这一点,从小晓期待的表情便可知晓。

        裹着厚厚的羽绒服,走在杂草丛生的村道上,那一捧泥土的芬芳,那几根青草的嫩香,唤醒了儿时熟悉的味道,充斥着整个鼻腔。天气还不错,阳光零碎地铺满田埂,虽不够温暖,却也让人心情舒畅。

        拐了几个弯,过了几个坎,终于,我们来到了河边。

        河水水位明显比夏季低了许多,河面安静了不少,仿若沉入了冬眠期。大老远,我便看到老头子蹲坐在河边,嘴里叼着大烟枪,渔网已经洒入水中。

        走近一看,好家伙!桶里已经有半来桶鱼虾,看来我爸的捕鱼功夫并未落下。看着这些刚从河里捕捞上来的“倒霉蛋”,小晓兴奋得手舞足蹈,完全不顾冬日河水的冰凉,将两只红通通的手浸泡在桶里,翻来覆去地倒腾,企图与它们作更近距离地接触。

        “哟!老头子这功夫不减当年啊!”我拍着马屁道。

        “这算什么,想当年闹饥荒,别人家吃不饱饭,甚至还有许多饿死鬼,唯独咱家顿顿有肉吃。那得多亏这门捕鱼的手艺,你妈怀你那会儿,就全指望着这条河。”我爸得意洋洋地夸耀着年轻时候的战绩。

        “这么大一桶,足够咱今天吃了吧。”我问他道。

        我爸吧嗒一口土烟,缓缓说道:“明儿就是大年三十了,还得多准备点。”

        我哪能向他示弱,赶紧脱去羽绒服,卷起袖口,准备与他一同战斗。

        所幸,这条河给足了咱爷俩面子,每波网洒下,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没多长时间,整个水桶便被装得满满实实。

        爸取来了背篓,我将鱼桶放入其中,用尽吃奶的劲儿将其背上,三个人晃晃悠悠,装载着战利品凯旋而归。

        为了节省时间,我们选择了另外一条回家的捷径,自贡属丘陵地区,多小土丘,土丘虽不高,但也能阻挡隔绝土丘外的风景。刚翻越完第一座土丘,我便觉得有些喘不上气来,多年没干过农活,想不到这区区一桶鱼虾,竟压得我如此狼狈不堪,肩膀被勒得红肿疼痛,实在承受不住,我只得选择放下背篓稍作休息。

        “呵,城里生活过安逸了?就这几十斤的货,还把你给难倒了?”我爸戏谑道。

        我喘着粗气打趣道:“哈哈哈,老了老了,不如当年了。”

        起初我是低着头的,毕竟这个姿势更利于喘气,也便顾不得四周的环境和小晓的行迹。

        “啊!快看!快看!”

        我立马抬起头,原来是小晓发出的惊叫,而随着她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了一副此生难忘的画面。

        山丘的另外一边,有一块环形谷地,谷地之中是一块平原,平原之上覆盖着一种特殊植物,金黄色的圆脑袋,高挑的身材,一株连着一株,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铺天盖地地伸展开来。

        没错,正是向日葵,灵动活泼的向日葵,但如此规模,如此壮观的场面,我却是第一次遇见,那漫天飞舞的金黄随着微风波动,散射无数灿烂的光芒,将整个平原以及周围的山丘彻底点亮。与其说这是一片向日葵,倒不如形容成为一湾涌动着的金色海洋。此时此刻,不光小晓会为之而尖叫,就连我,也被眼前这壮观景象震撼得目瞪口呆。

        “爸,这啥情况?我记得以前,好像没这东西吧。”我惊奇地问道。

        “噢,你说这葵花啊,听说好像是一大老板投资种植的,最近天凉,一直都是用大棚盖住的,或许是今天天气不错,给倒腾出来照照光。”

        对于真实情况,我爸似乎并不大清楚,不过在四川,特别是在冬季的四川,选择投资种植葵花,却实属极不理智的决定,毕竟据我所知,向日葵本是喜温物种,适合在光照、温度充足的地方生长。而在这寒冷的冬季,投入大棚、土地、管理等大量资源,就为了产出葵花籽儿这一微薄的利润,实在不符合成功商人的投资理念。

        管他呢,又没圈我家地,也没占我家房,有没有利润,是否会赚钱,这压根儿就与我无任何关系,谈到亏,也只能是那猪脑子的投资商。

        “我的天啊,真是太美了!”小晓感叹道。

        “嗯,的确,我也是头一回见这场面。”

        “这——都是野生的?”

        “怎么可能,这可是冬天,哪儿会有这么多野生向日葵,况且,你看那些塑料大棚,显然是人工而成的。”

        “谁会选择在这里种那么多向日葵?”

        “鬼晓得,血亏的买卖!”

        没作过长休息,爸便催促我们赶紧回家,说是家里来了客人,让我们早些赶回家。

        小晓依依不舍地作别了这片花海,临走时,她还不时回头看看,似有打包带走的冲动。

        回到家,刚走近屋外,我便听到一股高分贝嗓门声,原来爸说的客人不是别人,正是我那阔别已久的二舅,见我们回来,他立即从屋内迎了出来。

        跟在二舅屁股后面的还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身着一件极不合身的西服,皮鞋擦得噌亮,手里捧着一把瓜子儿,正一颗颗拈进嘴里,这人我并不陌生,正是那打小一起长大的表哥李宴,我俩年龄相仿,他要大我三天。初中还没毕业,二舅判定他脑子不灵光,绝非读书的材料,于是派他南下打工,几年下来,这家伙倒是赚了些闲钱,成为了村里小有名气的土豪。

        他不是说今年不回来么,怎么又会突然出现?而站在他身边的陌生女人又究竟是谁?从相貌看来,这女人年纪与我们相当,貂绒大衣、紧身裤、高跟鞋,倒是有几分姿色。

        二舅帮我取下背篓,我长松了一口气,来到李宴跟前。

        “哟!大都督,不是说不回来嘛,咋又恬着脸回营啦?”我咧嘴戏谑道。

        之所以称他为大都督,是因为儿时的《三国演义》情节,我们各自崇拜着心中的英雄,很显然,他正是周瑜的忠实粉丝,我们以偶像自居,也算作是对孩提时代的一种寄托吧。

        “咋了,阿瞒,你都可以回来,本都督咋就不能!”

        《三国演义》中,李宴最讨厌的则是曹操,不过,我却尤爱这位乱世奸雄,他沉稳、冷静、善计谋、知人善任,这世界上有能者多如牛毛,奇人不可计数,而才之大者,首属驭人之术,尽天下鬼才为之所用,这才是领导者所应具备的最高能力。

        “这位是?”我指着那陌生女人问道。

        “噢,你嫂子。”李宴胡乱介绍道。

        此话一出,我倍感惊奇,据我所知,这老小子应该与我一样,属于单身多年的老狗,怎么今天突然就带回个媳妇儿?莫非,他也与我一样,是靠投机倒把的方式租来的?

        “行啊!你小子,能耐啊,长出息了,这么漂亮的妞儿都让你给逮住了。”我调侃道。

        “哪敢跟你比,你看你,像这种国色天香的尤物,也能被你小子给拐骗到手,哥哥我自愧不如啊。”

        李宴望着小晓继续道:“妹子,他没有强迫你吧?别怕,有哥在,你要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就眨一眨眼睛,哥一定救你于水火之中。”

        “滚——犊——子!”我破口大骂道。

        “不劳哥哥费心了,奴家是自愿的。”小晓调皮地回答道。

        这便是小晓的独特之处,如同变色龙一般,她可以随时变幻各类角色,文静沉默型,开朗大方型,温柔贤惠型,总之,性格并不单一,随着环境的变化,她会显现各种应景的性格。

        “我——这算自作多情了?”李宴一脸尴尬地笑道。

        “都快进屋烤火,外面凉,别冻着了。”我妈在屋内招呼道。

        一群人挤进屋内,围坐在火炕前,蚯蚓躲在角落里玩手机,仿似这里的一切都与她毫无任务关系,连小晓向二舅他们介绍时,她也只是微微抬头看一看,然后继续埋头玩弄手机,不过这样也好,至少此刻的她是安静着的,总比撒起泼来要好得多。

        妈开始烧火做饭,其他人则开始闲聊,谈论这一年来的近况,什么农活忙不忙啊,什么猪仔多大啦,什么土地承包啊,诸如此类的日常琐碎话题。

        聊了许久,正当大家无话可聊之时,邱小晓却突然冒出一句:“那个,那片向日葵好漂亮,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再去看看,可以吗?”

        “你说山坎后面那片?”二舅问道。

        我插嘴道:“对,就是那片,也不知道是谁大脑缺氧,居然选择在那地方大面积种植向日葵,就那几颗瓜子儿,能卖出几个钱!”

        “这个,也不能这么说,关于它的故事,说起来,那话可就长了。”突然,二舅脸色一变,声音变得低沉了许多。

        “莫非,二舅你还能知道个究竟?”我怀疑地问道。

        “也不是全都知道,□□层吧,是今年三月份的事了,当时我还在那片葵花地做短工。”

        如此看来,二舅还真是知道个来龙去脉,为此,我们都瞪大了眼睛,提起精神,等待着二舅揭开谜底。

        “这不,家里的地都承包出去了,也种不了个啥,三月份的时候,经一朋友介绍了一份散工,就是开垦那片葵花地,想想呆在家里也是闲着,于是我跟着他一块儿去了。那片地很广,去了不少工人,老板给的工钱也相当有分量,不过这项工程规定了时限,时间比较仓促,所以每天的工作量也是相当的大。”

        “谁愿意听你扯这些个没用的东西,说重点!”李宴不耐烦地对二舅说道。

        “有一天黄昏,因下班比较晚,其他工友都回家了,我正拾掇着工具准备回家,突然,我看到工地里开来一辆黑色轿车,晃晃悠悠地朝我的方向驶来,然后在离我不远处停下。这片工地工人虽多,但那也仅限于白天,而每当天色暗下之后,工地就如同一块荒地,瞅不见几个人影。所以当时我感觉特别奇怪,这小轿车怎么会来到这种坑坑洼洼的地方?紧接着,车上下来了一个人,他戴着遮阳帽,身着运动装,虽看不出确切年龄,但从蹒跚的步伐和弯曲的项背可以看出他并不年轻。下车后,这个人急匆匆地绕到后座,打开了车门,从里面推出一把轮椅,那轮椅上坐着一个似乎有些残疾的女人,耷拉着脑袋,精神状态也不怎么好。这老头蹲下身子,靠在轮椅旁边,两只手不停向那残疾的女人比划着什么。我恰巧要从这条道出工地,所以离他们越来越近,差不多到相隔几米的距离,我才清楚的看到了他们的样子,这男的果然是一个老头,遮阳帽下露出半鬓白发,面容慈祥,见到我,他恭敬一笑,并不像其他小轿车司机那般目中无人,而坐在轮椅上的那个女人——”二舅说到这的时候突然停顿下来。

        “那女的怎么了?”我紧张地问道。

        “就一瘫痪的老太婆呗,这还用问?”李宴不屑地说道。

        “不是,不是老太婆,那躺在轮椅上的女人,面容虽憔悴不堪,但容貌却清秀可见,十分漂亮,年纪最多不过三十,只不过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勉强朝我笑了笑。”二舅解释道。

        “那肯定是这老头的女儿了,用脚丫子都能想得到。让你说重点,那片葵花地,你怎么老讲这些没用的东西!”李宴开始有些躁动。

        我知道二舅绝不会将两个无缘无故的人牵扯进这个故事,这其中定有蹊跷,于是我用手拍了拍李宴,示意他耐心等待故事的发展。

        二舅继续道:“后来,接连几个傍晚,我都能看到那老头,带着轮椅上的女人到工地转悠,起初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带着生病的女儿到田地里散散心嘛!算不上什么稀奇的事情,可后来,听过某个工友的一番话,我才彻底明白了整个事情,原来,那老头就是投资种植向日葵的老板,而那轮椅上的女人却并非他的女儿,而是他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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